正文
根据《黄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规定》(黄石政规〔2010〕10号)文件关于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区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长江重点水域禁捕管理要求,择优选配协助开展渔业资源管护、涉渔巡查的巡护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归属区农业农村局护渔队。办公场所设在河口镇,外勤巡护范围为西塞山区全域长江禁渔管控点位。主要协助开展辖区长江禁渔水域的日常巡护、涉渔违法线索摸排上报、渔业与长江禁捕法律法规宣传、巡护台账登记等辅助管护工作;
三、主要岗位职责
1、按照巡护方案对西塞山区长江禁渔水域、岸线开展常态化巡查,重点排查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涉渔违法活动;
2、及时收集、上报巡查发现的涉渔问题线索,做好现场取证、信息登记;
3、向沿江群众、垂钓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及长江十年禁渔相关规定;
4、规范填写巡护台账,做好巡护影像、资料留存,落实工作留痕;
5、服从单位调度,参与专项联合执法、夜间错峰巡查等工作;
6、完成交办的其他渔业管护辅助工作。
注:本岗位为协巡岗位,不具备行政执法权,包含夜间巡查任务;此前报名过本岗位未录取人员可再次投递报名。
四、薪酬待遇
按照西塞山区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标准发放岗位补贴,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具体面议。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自愿从事长江禁渔巡护工作;
2、热爱管护工作,服从工作调度,无违法犯罪记录,严格遵守渔业管理、长江禁捕管护相关制度,保质完成交办工作任务;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所需的能力素质,能够适应夜间执勤、江边滩涂户外巡查,满足岗位体能要求;
4、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5、年龄40—55周岁,具备基本沟通交流和文字记录能力;西塞山区禁捕退捕渔民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1月4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的08:30~11:30,14:00~17:30.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发至xssnlj@163.com邮箱,并在简历中写明个人联系方式。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考试或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 张;
5、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组织面试考核。
(二)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长江禁捕相关知识,具体考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情况,按得分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考试排名递补名额。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结果,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人员后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签3年,3年期满,自动解除合同。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七、其他
本公告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招聘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14-6482862;
监督部门: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14-6488919。
附件:西塞山区农业农村局护渔队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