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为了扎实做好新时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根据《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5〕3号)文件精神,现在全区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西塞山区辖区内具有法定办学资质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等。
二、征集时间
9月8日——9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征集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向西塞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区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承训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标准:
1.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 学许可证(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备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2.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需要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有稳定的推荐就业渠道,相关证书获取率和推荐就业率较高。
4.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 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1.培训质量较差,培训后取证率、推荐就业率较低的;
2.培训专业和课程设置不符合市场需求的;
3.学风不好、风气不正、参训学员满意度低的;
4.机构或法定代表人存在不良记录的。
五、认定流程
对本辖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按如下流程进行申报:
(一)区局审核。根据培训机构申报情况,严格进行审核,按照培训项目不重复、培训范围不重叠、培训内容不过时的原则,择优确定承训机构,统筹考虑培训专业。
(二)机构确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承训机构认定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结合现场考察,确定区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并报市局备案。
(三)社会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承训机构,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四)建立黄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官方网站或媒体上集中公示签约承训机构情况,并建立全区承训机构信息黄页,供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使用。
六、管理要求
(一)机构管理。承训机构的管理和评估考核按照《湖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鄂退役军人发〔2025〕3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二)动态调整。承训机构名称、法人、业务范围、专职教师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并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三)续签管理。对服务合同到期后的承训机构根据其意愿,如需保留资格,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其合同期内考核情况,对其资格及承训质效进行进一步复审,经审核合格后继续纳入承训机构目录,并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联系方式:西塞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714-3288110
附件:1.区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2.区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选认定评分标准
黄石市西塞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