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西塞山工业园区管委会石磊山村、大排山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拟发布张志和大道生态廊道(S203至张志和大道连接线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 拟征收土地范围
张志和大道生态廊道(S203至张志和大道连接线工程)用地位于西塞山工业园区石磊山村、大排山村境内,用地总面积5.4670 公顷,权属为石磊山村、大排山村所有,其中农用地4.1744 公顷(含耕地0.7762公顷)、建设用地1.2926 公顷。具体位置和地类详见《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如对图件所划分的权属、地类和面积有异议,上述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利人可书面向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塞山区分局提出。
二、征收土地目的
为加快西塞山区发展建设,张志和大道生态廊道(S203至张志和大道连接线工程)项目共计1个地块,规划用途为交通用地,拟划拨方式供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由园区会同各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该批次建设用地土地现状调查及公示公告(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征收土地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报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塞山区分局备案。调查的内容包括被征地权属信息(土地证、承包证、林权证等),被征地使用权人和其他权利人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人员家庭信息等相关信息。
四、其他事项
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公告方式及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告(张志和大道生态廊道(S203至张志和大道连接线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西批征土预告〔2025〕5号)在拟征收土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所在地张贴,公告期为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8日(共计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西塞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