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荆楚大地的文明根脉,其保护从来不是单一部门的职责,而是全社会共同的使命与荣光。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专章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明晰公民保护义务、搭建全民参与平台,让文物保护从专业领域延伸至社会全域,成为全民自觉、全民行动、全民共担的时代课题。
一、志愿同行:一抹志愿红 守护千年古韵
湖北文物志愿者队伍正不断发展壮大,巡查值守、讲解导览、活动组织、普法宣传……志愿者的身影遍布荆楚大地。从博物馆的展柜旁到遗址公园的田野间,从城市的古建街区到乡村的小众遗存,志愿者们用脚步丈量文脉,用热情传递守护力量,成为文物保护一线最温暖的风景。
二、公众自觉:守规则、护文物 做文明守护者
新修订《文物保护法》明确,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不刻画、不攀爬、不盗挖、不私藏、不买卖非法文物;发现文物及时上报、妥善保护现场;参观文保单位遵守规定、文明游览。守护文物从不是难事,每一个细微的文明举动,都是对千年荆楚文明最坚实的守护。
三、抵制非法:对文物违法行为坚决说不
坚决抵制一切非法文物交易行为,不购买来源不明的文物藏品,不参与非法古玩交易活动,自觉远离文物走私、盗掘等违法链条。发现涉文物违法线索,第一时间主动举报。全民监督、全民拒购,让文物违法行为无利可图、无处藏身,筑牢荆楚文物的安全防线。
四、传播理念:做文脉守护者 做普法宣传员
守护文物,不止于亲身践行,更在于广泛传播。通过转发文物普法知识、分享荆楚文物故事、带动家人朋友参与保护,让“保护文物、传承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一人带动一家,一家带动一片,让护宝之声传遍荆楚大地,让更多人加入守宝人的行列。
荆楚文物是长江文明的鲜活见证,是湖北儿女刻在骨子里的根与魂。新修订《文物保护法》为全民参与文物保护搭平台、明权利、定责任,让社会力量与专业力量同向发力,携手构建文物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