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一件事”
一、适用情形
本服务适用于黄石市范围内年满 6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以及符合特定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失独等特殊老年群体,集中办理与养老服务相关的优待、补贴、健康服务等事项,实现 “一表申请、集成办理”。
二、联办事项
1、《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2、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给付
3、城乡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补助
4、失独补助
5、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
三、受理条件
(一)所有联办事项申请人均需满足:
①年满 60 周岁及以上;
②户籍在黄石市,或在黄石市常住且办理居住证满 1 年(常住老年人需提供居住证)。
(二)各事项专项条件
1、《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年满 6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无其他额外限制。
2、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给付:
①属于黄石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老年人;
②年满 60 周岁及以上(具体年龄门槛按当地最新政策执行,通常为 80 周岁及以上分档补贴)。
3、城乡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补助:
①属于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中的失能老年人;
②经专业评估认定为失能(肢体、智力、精神等方面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4、失独补助:
①独生子女死亡且未再生育、未收养子女;
②年满 60 周岁及以上(部分地区放宽至 50 周岁及以上,以当地政策为准);
③符合国家或地方关于失独家庭帮扶的相关条件。
5、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
①年满 65 周岁及以上的常住老年人(含户籍及非户籍常住人员);
②每年可享受 1 次免费健康查体。
四、申报材料
(一)基础通用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页及本人页),或西塞山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户籍常住老年人);
3、《养老服务 “一件事” 申请表》(可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或待上线后通过线上平台下载);
4、近期 1 寸免冠照片 2 张(用于《老年人优待证》等证件办理)。
(二)各事项专项材料
1、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给付:
①低保证、特困供养证或低收入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2、城乡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补助:
①低保证或特困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失能等级评估报告(由专业评估机构或医疗机构出具,评估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
3、失独补助:
①独生子女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未再生育、未收养子女的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③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4、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
无需额外材料(凭身份证或居住证即可登记)。
(三)其他说明
1、所有复印件需注明 “与原件一致” 并由申请人(或监护人)签字确认;
2、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由家属代为申请,或预约上门服务(需提前拨打咨询电话沟通)。
五、办理流程
(一)材料准备:申请人或受托人按 “申报材料” 要求准备齐全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二)提交申请:
1、线下:黄石市西塞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7号窗口;
2、线上:待服务上线后,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平台(如 “鄂汇办” APP、湖北政务服务网)上传材料扫描件在线申请。
(三)材料审核与联办核查:
1、窗口或线上平台受理后,对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
2、初审通过后,联动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核查以下信息:
3、户籍或居住证信息(确认常住资格);
4、经济困难、失能、失独等资质证明的真实性;
5、老年人年龄及健康查体记录(避免重复享受)。
(四)结果反馈与办理:
1、审核通过的,按以下方式办理各事项:
2、《老年人优待证》:自审核通过后 5 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送达;
3、各类补贴 / 补助:按月或按季度发放至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需在申请表中填写账户信息);
4、免费健康查体: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申请人凭身份证参与。
5、审核不通过的,书面或电话告知原因,说明补正方向。
六、办结时限
1、材料初审:当场办结(材料齐全的即时受理,不齐的当场告知)。
2、联办核查与审核: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3、各事项办理结果:
①《老年人优待证》:审核通过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
②补贴 / 补助:首次发放在审核通过后次月起执行(按月 / 季度发放);
③免费健康查体:审核通过后 1 个月内安排体检。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黄石市西塞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7号窗口
线上办理: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高效办成一
件事”专栏,根据页面提示办理。
九、咨询电话
0714-648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