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落户“一件事”
一、适用情形
1、内地居民在黄石市办理结婚登记后,需将一方户口迁移至另一方户口所在地(夫妻投靠)的。
2、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因婚姻状况变化需变更户口登记中婚姻状况信息,且需办理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的。
3、办理结婚登记的同时,计划办理生育登记的内地居民。
二、联办事项
1.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
2.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
3.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三、受理条件
1.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结婚登记)
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
因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更正。
注:申请人需为本省户籍。
3.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被投靠人为本地户籍人员;
2.夫妻登记结婚;
3.符合被投靠户籍地落户条件。
四、申报材料
1.湖北省结婚落户“一件事”办理登记表(免提交)
2.居民户口簿(拟落户人及被投靠人) (免提交)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免提交)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5.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
6.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投靠双方)(免提交)
五、办理流程

六、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婚姻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免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审批(夫妻投靠)、生育登记:均不收取费用。
八、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黄石市西塞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7号窗口
线上办理: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高效办成一
件事”专栏,根据页面提示办理。
九、咨询电话
0714-648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