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牌照申领一件事
一、 适用情形
适用于所有购买新能源汽车牌照申领人员
二、联办事项
(1)、车辆购置税申报
(2)、新能源机动车注册登记
三、许可条件
(一)、申请车辆购置税申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
2、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3、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
4、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5、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二)、申请新能源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机动车在本市登记;
2、车辆所有人提出申请;
3.身份证、购置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交强险第三联原价、车船税缴税证明、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等;
2、新能源车牌申请流程,准备好上述材料;
3、前往当地车管所检查车辆的各项指标,指标合格的,可前往车管所服务大厅进行车牌等级;
五、申请须知:
1、本主题适用于小微型非营运新能源客车;
2、机动车交强险作为本主题前置办理环节,完成该环节后,方可继续“新能源汽车牌照申领”主题后续流程;
3、关于选号环节,可选择“交管12123”或车管所线下选号,两者提供的号牌资源不同;
4、由于公安部明确规定车辆必须现场进行验车,故签字、缴费、验车、邮寄牌照等环节建议集中在车管所线下一次办理;
5、汽车牌照制作过程,所需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六、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不含牌照制作过程)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
黄石市西塞山区飞云街6号政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