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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开畜禽养殖场(不含野生动物)

来源:.   时间:2024-07-25 15:45

我要开畜禽养殖场(不含野生动物)

一、适用情形

办畜禽养殖场(不含野生动物)

二、联办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内资公司设立登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四)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

三、许可条件

(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距离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3000米以上;

2、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3、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4、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并设有单独的人员消毒通道;

5、无害化处理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6、场区周围建有围墙无害化处理区内设置染疫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冷库等;

7、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入口处设置人员更衣室,出口处设置消毒室;

8、配置机动消毒设备;

9、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等配备相应规模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10、有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专用密闭车辆;

(二)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1、生猪存栏200头以上;

12、牛存栏50头以上;

13、羊存栏200只以上;

14、家禽存栏3000只以上;

15、兔存栏300只以上;

16、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备案规模标准,由设区的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四、申报材料

1、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2、场所地理位置图

3、动物防疫条件企业自查情况

4、县级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监测报告

5、营业执照(免提交)

五、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和问题整改时间)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点

黄石市西塞山区飞云街6号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