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路施工审批“一件事”
一、服务对象
企业
二、联办事项
1、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2、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3、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4、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5、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6、高速公路养护作业需要半幅封闭或者中断交通的许可
7、公路施工作业验收
三、申报须知
一、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1、符合【法律】《公路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4日修改)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法规】《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2009年3月26日通过,2012年1月1日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
2、申请人为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涉路工程建设单位;
3、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
二、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1、符合【法律】《公路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4日修改)第五十五条、【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情形;
2、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许可的确有必要;
3、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许可的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4、 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结论认可;
5、 应急方案健全;
6、 符合公路安全运行的要求;
7、 影响交通安全的,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8、 涉路工程的技术方案经过市公路管理机构审查同意;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以及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许可
1、符合《公路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4日修改)第五十四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
2、申请人为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涉路工程建设单位;
3、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
四、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1、申请人为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涉路工程建设单位;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
五、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1、申请人为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涉路工程建设单位;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
六、高速公路养护作业需要半幅封闭或者中断交通的许可
1、申请人应当是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其中申请中断交通施工的,施工作业单位应同时提出申请;
2、申请事项属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七、公路施工作业验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四、办理流程



五、申报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免提交
2、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3、设计和施工方案
4、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六、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9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黄石市西塞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
线上办理: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根据页面提示办理。
九、咨询电话
0714-6488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