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辖区房屋征收的计划管理;组织编制辖区房屋征收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拟定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组织论证、听证补偿方案,收集征求意见并修改和宣传征收补偿方案。
三是负责全程指导、监督、管理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房屋征收行为。
四是负责辖区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管理。
五是负责辖区房地产项目开发与管理、房地产项目招商、融资等。
2.机构人员情况。
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征收办公室、开发办公室、监管办公室、住房保障办公室和信访办公室,共有在职人员22人,其中:在职在编10人(正科4人、副科4人、科员2人)、借用老师6人、聘用人员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