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西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依法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发改局领导班子及分工情况;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以区发改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4.规划和计划。主要包括:本部门制定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及执行情况,专项规划、计划总结等;
5.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情况;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西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相关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西塞山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
http://www.xisaishan.gov.cn/xxgk/dfbmpt/qzbm/qfgj/zfxxgkzn/201903/t20190301_512232.html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西塞山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也可在西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西塞山区发改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西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下载《西塞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g6481739@163.com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发改局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西塞山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西塞山区发改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4-6481739
邮政编码:435000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飞云街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14:00-17:30;
电子邮箱地址:fg6481739@163.com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