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区城建局政府信息,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西塞山区城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主体
本指南所称政府信息公开主体为西塞山区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城建局”)。
二、公开范围
区城建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以下与履职相关的政府信息,涵盖核心工作职责对应的工作内容:
机构职能:区城建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等;
政策文件:贯彻执行的国家、省、市、区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路线、发展战略、改革方案,以及区城建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
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及相关规划文本;
规划参与与实施:参与制定的城区建设总体、分区、专业规划相关信息,以及规划协调监督实施情况;
行业管理:建筑市场、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监督检查结果;
行政许可与审批:涉及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等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依据、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
财政信息:与城建工作相关的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以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渠道:主要通过西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saishan.gov.cn)、区城建局政务公开栏、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公开;必要时通过《黄石日报》、黄石广播电视台等公共媒体辅助公开。
公开时限: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区城建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方式:
1.线上申请:通过西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模块(http://www.xisaishan.gov.cn/xxgk/ysqgk/)提交申请;
2.书面申请: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信函邮寄地址需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需清晰标注申请事项。
申请人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或到区城建局办公室领取),明确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名称、文号、内容描述、获取方式(纸质/电子)等要素。
申请受理:区城建局办公室负责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表述不清楚的,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对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将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时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答复方式:根据申请信息的实际情况,分别作出“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可以公开”“不予公开”“非本机关掌握”“信息不存在”等相应答复,公开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提供(无法满足的将说明理由)。
四、不予公开范围
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2.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西塞山区城建局办公室是西塞山区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构,西塞山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黄石市西塞山区飞云街8号;
邮政编码:435000;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4-6484408(区城建局办公室);0714-6483566(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传真号码:0714-6483566(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电子邮箱地址:xssqcjj@163.com。
六、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西塞山区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举报投诉邮箱:xssq@huangshi.gov.cn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黄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