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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企业(项目)安全准入退出管理制度

来源:湖北西塞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5-03-09 12:10

一、总则

为高标准建设化工园,按照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和精细化要求,实现产业上下游配套和集群化发展,引导技术水平先进,生产过程清洁低碳,市场竞争力强,以及强化、延长、补齐产业链的项目进入园区,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化工园区标准及政策,结合《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产业发展规划》和《湖北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禁限控”目录》等相关规定等,考虑到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产业发展实际,制定化工园企业(项目)安全准入退出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化工园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化工建设项目及依托项目的企业准入。

三、联合预评估成员单位及职责

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管理办公室,配合园区项目引进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园区及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入园预评估、负责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要求进行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审查,负责入园企业(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核审查。

西塞山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审查入园项目的政策符合性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符合性,负责审查入园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

西塞山工业园区城乡建设办公室,负责审查入园项目选址和用地。

西塞山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审查入园项目资料预审及投资方实力与规模等。

河口镇市场监督所,负责审查入园项目及投资方的市场情况。

河口镇财政所,负责入园项目税收预期审查。

四、 入园预评估

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申报落户项目有关情况及资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工业园区项目引进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项目预评估审查。评估部门包括工业园区及河口镇化工、安全、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绿色发展等方面的主管部门,对入园项目围绕产业定位、产品市场前景、工艺先进性、土地利用率、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环境影响、安全风险、投资者实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社会风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项目评估合格(原则上不低于80分)的方可入园。

经工业园区预评审可入园项目交由西塞山区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或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定,并对项目准入进行最终评审,最终评审通过后方可入园。

五、 企业(项目)安全准入

(一)准入条件

1.项目类别。所有入园项目须为化工类项目和与园区化工产品配套的公共服务类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园区定位和园区产业规划。欢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入园;控制产能过剩、国家产业限制类、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落后和清洁水平低的项目入园数量;禁止国家或省市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或落后的产业项目入园。鼓励以现有产业为基础的延链补链项目入园,提升精细化工能力,促进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提升和发展。要坚持“亩产论英雄”,入园项目原则上投资不得低于1000万元,加强项目与产业链关联度、项目投入产出效益审查,严禁小项目、环境安全风险高的项目、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入园。化工园为高端、绿色、低碳、集约型化工园区,主导产业为无机铬盐,及化工新能源新材料。

2.集约用地。入园项目必须符合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00万元/亩,投产后项目税收强度不得低于40万元/亩;亩均产值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容积率等指标要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制定的要求落实。集约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分期供地”制度,当期用地未达到约定条件,不予安排下期用地。入园项目上招商引资评审会前,须提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平面规划初步方案。

3.工艺设备。入园项目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选用安全、高效、节能、低耗的先进设备,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设备及违反“禁限控”规定的设备。

4.能效能耗。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满足能耗总量、强度“双控”要求。新建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达到标杆水平。

5.生态环保。入园项目必须符合绿色、低碳、循环要求。满足“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控要求和《黄石市环境总体规划》及《湖北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区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环境风险可控。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

6.安全生产。全区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化工园区。入园项目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及园区要求,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国家明确淘汰、禁止使用、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一律不予准入。

7.项目核准。入园项目须按《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产业发展规划》等的要求进行预评估合格、审查同意后方可核准入园,企业依托建设项目按政府审批程序入园。项目建成投产运营后一年内,由化工园组织开展项目入园绩效评价,对达不到入园评估要求的予以整改。

(二)文件清单。

1.入园预评估申请、拟规划用地范围图等入园评估资料。

2.项目可研报告,报告应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年版)编写。报告中应明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项目建设内容、投入与产出(亩均投资、亩均产值、亩均税收)、工艺技术水平及来源、原辅料信息、“两重点一重大”辨识、切实可行的安全环保措施等关键信息,具体参考《化工园项目入园评估评分表》各要素及指标。

3.平面布置总图,化工建设项目总图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等相关工程设计资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大型建设项目,其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资质甲级。布置生产设施、罐区和库房原则上应将防火间距控制在厂区红线内。

4.评估汇报材料,内容必须与可研报告保持一致,并对《化工园项目入园预评估评分表》所有要素分别进行阐述。

(三)工作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向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交入园申请及相关资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申报落户项目有关情况及资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及时上报园区项目引进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项目评估,并最终形成审核评估意见,园区预评估意见报区政府进一步论证核准。

1、企业申请。拟建项目由企业向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提交入园申请)。

2、园区预评估。工业园区组织园区内及河口镇化工、安全、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绿色发展等方面的主管部门,对入园项目的土地利用率、工艺先进性、安全风险、污染控制、能源消耗、资源利用、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估。依据《湖北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项目入园指南》中《湖北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项目入园评分表》对入园项目进行评估打分,评分合格(原则上不低于80分)后,由工业园区出具联合评估审查意见。

3、区政府论证核准。企业凭工业园区出具的项目论证预评意见参加西塞山区项目入园论证会,通过核准后方可落户化工园。

4、项目建成投产运营后一年内,由化工园区组织开展项目入园绩效评价,对达不到入园评估要求的予以整改。

六、鼓励及禁止、限制入园项目

(一)鼓励入园项目

主要包括:电子化学品材料、电子特种特气、导电聚合物、化学试剂等高端专用化学品项目;新型环保化学品项目。

(二)禁止、限制入园项目

1、按《湖北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禁限控”目录》执行。

2、长江大保护方面。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禁止新建、扩建《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长江办〔2022〕7号)所列项目以及不符合《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订版)》(发改产业〔2014〕2208号)、《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划的项目。

3、生态环保方面。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节约能源法》、《城乡规划法》、《产品质量法》、《土地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划要求的项目。

4、安全生产方面。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省、市、区等规定要求的项目。

七 企业(项目)退出

项目入园后由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同相关部门对入园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要求、未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要求的予以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列入退出范围,依法解除项目投资协议,双方依照相关处置机制协商退出事宜。

湖北西塞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