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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作者:   来源:西塞山区政府    时间:2018-02-14 00:00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的部署要求,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阳新县浮屠镇山下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名亮等人违规套取专项扶贫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浮屠镇山下村经村集体研究决定,以虚报项目资金和虚列支出的方式,先后10次套取村路灯安装项目、梧桐树种植项目、广场硬化项目、食用菌种植项目等扶贫项目资金和村集体资金共计48.99万元,设立账外账用于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及垫付村民社会抚养费等开支。时任山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名亮,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李名海,村委会副主任陈新书,村委会委员、报账员万辉芳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同时,李名亮、李名海、陈新书、万辉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李名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李名海、陈新书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万辉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依法罢免村委会委员职务。
  2.大冶市金牛镇祝铺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胡道启违规套取教育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金牛镇祝铺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胡道启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开具家庭贫困虚假证明,为其两个子女违规领取寄宿生补贴共计3750元。2017年9月,胡道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下陆区商务新区(团城山街道)社会发展办副主任张爱喜等人在扶贫政策审核中履职不力、把关不严问题。2012年至2016年,张爱喜在任团城山街道社会发展办副主任期间,对其分管的城市低保动态管理和惠民政策审核工作履职尽责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辖区内4户不符合政策家庭违规领取高中、中职助学金共计9000元。青龙山社区干部张奔奔、杭州东路社区干部张静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未经入户核查的情况下违规为不符合助学政策人员出具不实家庭贫困证明。2017年11月,张爱喜、张奔奔、张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开发区太子镇屋李村副主任李剑锋在“三改”工作中履职不力、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5月,太子镇启动精准扶贫贫困户“三改”(改房、改厨、改厕)审核上报工作,时任太子镇屋李村村委委员、包组干部李剑锋在“三改”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政策审核把关不严,在对贫困户真实家庭经济情况未做深入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将“三改”名单予以上报,致使该村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违规领取“改厨、改厕”补助资金1万元。2017年7月,李剑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干扰破坏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的精准到位,啃噬群众获得感,是决战脱贫攻坚路上必须坚决打掉的“拦路虎”。从以上查处的典型案例看,扶贫领域虚报支出、套取挪用、优亲厚友、履职不力、把关不严等问题仍很严重。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影响中央、省委和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按照《中共黄石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坚决整治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能,细化措施、压实责任,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切实管住管好项目资金安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突出问题,精准发力,靶向监督,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严惩不贷。要严肃处理和坚决纠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各级监委要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加强监察,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要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对扶贫开发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委、政府、纪委和扶贫等有关职能部门严肃问责,坚决打好打赢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
  

中共黄石市纪委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