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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

  来源:西塞山区政府办    时间:2025-03-24 15:00

索引号000014349/2025-95611 主题词
发文单位西塞山区政府办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区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将《关于西塞山区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印发给各位,请认真研究,抓紧落实。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2

西塞山区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根据市发改委、黄石金融监管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批准,现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成立区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专班(见附件1,由分管副区长鲁任胜同志担任组长,区发改局、区政府办(金融)、区科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区商务办及各镇街参与,各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调度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区发改局。履行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职责,明确工作机制专班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协调推动全区开展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及时综合报送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相关工作信息,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重点工作督办落实;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区政府办(金融口)。参与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工作;协调银行机构参与和落实企业走访、需求摸排、融资对接等工作;协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为小微企业贷款增信;积极加大“东楚融通”平台的推广和运用;协调银行机构做好数据信息汇总报送。

3.区科信局。负责组织梳理辖区内有融资需求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行业类型为工业的优质小微企业名单,包括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向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推送。

4.区财政局。研究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力度,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5.区人社局。负责梳理按时缴纳职工社保的小微企业名单,向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推送。

6.区住保局。负责会同区市场监督局梳理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小微企业主名单,向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推送。

7.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梳理辖区内优质农业型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向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推送。

8.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梳理并提供相关企业名录及已注销或吊销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的企业名单,向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推送。

9.区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配合提供营业收入、从业人数等相关统计数据。

10.区税务局。负责梳理优质纳税企业名单(纳税等级为A 、B 、M级),向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推送。

11.区商务办。负责梳理辖区内优质贸易服务类企业名单,向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推送。

12.各镇街。设立摸排工作专班,配合各银行机构开展大走访活动,深入园区、社区、乡村,协助摸排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情况、融资需求等。配合各银行机构梳理形成“申报清单”和“推荐清单”。

成员单位按要求完成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明确工作步骤

(一)开展走访活动形成“申报清单”。各镇街要在202411月启动千企万户大走访,结合现有融资对接机制,组织深入村(社区)广泛深入搞好政策宣传,摸排辖区小微企业情况,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融资需求和各要素保障问题困难等情况。结合辖内实际,可适当将摸排走访范围拓展至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其他经营主体。按照“合规持续经营、固定经营场所、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贷款用途依法合规”5项标准以下简称5项标准), 初筛形成“申报清单”。

(二)专班成员单位拓展小微企业“推荐清单”渠道。科信、人社、农业农村、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管理的特色名单,如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小微企业、优质农业型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供应链链主及上下游企业、优质纳税企业等向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推送,拓展企业筛选推送渠道。

(三)审核形成“推荐清单”向银行机构推送。工作专班按照5项标准,对“申报清单”内的小微企业进行审核,行业主管部门确认、银行机构初步筛选,协调工作机制专班组长签字确认后,形成“推荐清单”。辖区内银行机构也可向工作专班推荐小微企业。工作专班在尊重企业意愿基础上,结合企业贷款和获取金融服务情况,以及银行经营特色,分批次将“推荐清单”推送给辖区内的银行机构,避免重复对接和多头过度授信。

四、 强化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促指导,统筹综合协调。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要全面掌握“推荐清单”和清单内小微企业的贷款情况,对“应进未进”“应贷未贷”的,及时跟踪协调,必要向上级部门或专班组长汇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研究解决。

(二)全面摸排融资需求,并加强合规性审核。各镇街要发挥深入基层、贴近企业的优势,对辖区内的小微企业进行摸排,认真听取回应企业诉求,切实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的合理性和客观性。相关工作人员要履职尽责,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做到“应进未进”,不得帮助企业虚假申报骗取贷款。区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提供小微企业注册资本、经营状况、逃废债、项目审批信息、产业和环保政策、抵质押、涉法涉诉等情况。

(三)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以及贷款合规使  用负责。各镇街要指导小微企业坚持诚实守信、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客观反映经营情况,合理提出融资需求,明确贷款用途,确保贷款资金用于自身生产经营。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贷款、不按用途使用贷款的,协调工作机制专班要将其从“推荐清单”移出。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完善工作机制

(一)完善调度机制。协调机制办公室将建立日调度、周通报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统一规范格式要求,各有关部门、各镇街要及时反馈“摸排企业台账清单、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要素保障批分单、工作机制成效统计表”等三张清单,调度掌握企业走访摸排、筛选推送、贷款签约投放等工作进展及协调解决问题情况。

(二)紧盯报送节点。根据全市统一安排,111930日期间(后期听市里通知安排)每日上午11点前各有关单位、各镇街报送前日工作进展情况至协调机制办公室汇总,包括:辖区摸排企业台账(附件2(每日持续更新,新增企业在原台账下增加)及工作机制成效表(15,附件3)。市级协调工作办公室将每日下午3点在工作群通报各地工作成效。每周四上午11点前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包括:辖区摸排台账及工作机制成效表(1-16列)。市级协调工作办公室每周将汇总各地工作成效通报至市政府及各地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信息总结。请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在开展工作时梳理具有典型代表的工作经验做法,区协调机制办公室将采取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向上反馈,体现工作成效。

附件:1.于成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专班的通知

2.辖区摸排企业台账

3.工作机制要素保障批分单

4.工作机制成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