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塞山临港产业园工程项目建设中产生砂石资源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政办发〔2021〕13号)的说明

  来源:    时间:2022-09-30 12:18

索引号000014349/2022-76393 主题词
发文单位区临港办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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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黄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湖北省元初律师事务所对黄石市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经评估,确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塞山临港产业园工程项目建设中产生砂石资源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政办发2021〕13号)第三点处置方式“根据园区开发建设实际,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产生的砂石资源数量较少的(1000方以内),可直接用于本项目建设,抵扣建设成本。确需对外销售的,1000方(含)至2000方由项目方将处置方案报送区政府决定,原则上产生的砂石资源优先满足园区自用。2000方(含)以上采取公开拍卖方式,由专业拍卖机构按照公开拍卖程序实施。”内容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一)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3.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获取方面,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的规定。

经研究决定,现将《西政办发2021〕13》第三点内容修订为“根据园区开发建设实际,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产生的砂石资源数量较少的(1000 方以内),可直接用于本项目建设,抵扣建设成本。1000 方(含)以上采取公开拍卖方式,由专业拍卖机构按照公开拍卖程序实施。”,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