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 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退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通知》(黄土资发〔2018〕16号)要求,西塞山区人民政府拟统筹使用黄石煤炭矿务局袁仓煤矿等3家矿山企业(见附表)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工作。
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告,公示期30日。(2022年5月11日—2022年6月10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联系电话:0714-6482990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西塞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