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75号政协提案的答复

作者:   来源:西塞山区政府    时间:2021-08-23 12:16

 曹丽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区范围内创建营养健康食堂的建议”收悉。您在提案中提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推进健康中国’的战略决策...,建议在我区单位食品(职工食堂)及中小学校和大专院校食堂进行健康食堂创建工作,为我区‘全民健康’添砖加瓦。”,并提出建设营养食堂的基本要求等五大方面的建议,这些建议对促进我区建设健康食堂,实现‘全民健康’的食品安全提出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现就我局针对健康食堂创建工作开展的情况答复如下:

我辖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中单位食堂共计69家,我局针对健康食堂创建主要做了一下几点:

规范经营。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将辖区所有单位食堂(特别是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食堂)纳入管理登记范畴,实行登记许可制,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每天落实晨检制度(异常),并实行事前指导,事中核查,事后监管。对学校、托幼机构一律实行明厨亮灶,并实行每天膳食营养餐计划明示制,按相关规定实行负责人陪餐制等。

加强宣传。1、利用每年的“食品安全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2331宣传日”“3.15消费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五进”(进校园、进企业、进超市、进机关、进社区)等活动时间以及日常巡查时向各单位食堂负责人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2、通过东楚晚报、政府信息平台、国家、省、市局部门信息平台等各种媒介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3、结合许可现场核查进行宣传。本部门对于食品经营许可实行网上申报,经营户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自行提交许可申请。我局在收到申请后,开展现场实地核查工作(功能布局、设施设备、各项制度上墙等进行全方位核查),向负责人、从业人员提出相关规范要求,宣传、培训相关的法律法规,张贴文明用餐、使用公筷、节约用餐、不剩菜不剩饭、少油少盐等内容的宣传画、桌贴、禁烟标识等,动员、鼓励各单位积极参与明厨亮灶、健康食堂创建工作。

三、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对单位食堂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每季度最少巡查一次,每学期开学前督办一次,对养老院食堂、工地食堂每年最少巡查3次。并与各街道、社区对接,督促各社区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移交市局立案严厉查处。

四、实行级别信用评定制度。对各餐饮单位实行“A、B、C”三级或者“笑脸”评定制度,每年一评定。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必须达B级以上才能开业。信用等级分“A、B、C、D”四级,

五、加强食品安全行刑衔接机制。加强行政、司法行刑衔接,对违法犯罪涉刑行为,涉及移交司法机关的,一律移交,坚决严厉打击、惩处。

曹丽春委员,您“关于在我区范围内创建营养健康食堂的建议”很好,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我们将在日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单位食堂及辖区的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利用本部门的职能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健康的食品安全环境。

感谢您们对西塞山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西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