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区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复工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西塞山区政府    时间:2020-03-13 17:39

 

西塞山区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复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决策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各类重大项目开复工,努力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预期目标,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省政府评定的低、中、高风险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实行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实行常规管控,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开复工,续建项目做到应复尽复,新建项目全面开工,政府投资项目、省级重点项目率先开复工。加强用工、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优化投资结构,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二、有序推进

从3月13日起,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开复工。

(一)开工复工条件。企业开复工前,应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落实员工持“绿码”“点对点、一站式”通勤,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开复工期间安全生产排查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开复工前,企业应作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责任承诺。

(二)简化审批制度。企业开复工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开复工申请表,企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一表双承诺)。区项目办预审通过后,企业加快开复工前期准备工作,在开复工前三天内组织区卫健、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三)压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的监管责任,按照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区卫健、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企业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疫情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立即责令相关企业停工停产,并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工业园区等部门要想方设法为项目开复工提供用地、用水、用电、用能等各方面的配套保障,其他相关部门要在金融支持、用工保障、物流运输、原料供应、税收保障等方面为项目建设单位解决实际困难。

(二)落实项目服务机制。坚持精准施策、分级负责,按照“三个一”项目包保专班制度(一名领导挂帅、一个部门负责、一名项目联络员),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推行重大项目问题交办制度,“一项一策”解决项目建设中难点和问题;主动落实“保姆”式服务,积极为项目开复工期间的生产、生活提供全方位的帮助,为项目早日投产达效打下坚实基础。

(三)建立项目交办机制。各项目包保单位明确一名项目联络员,定期按照交通物流、用工稳工、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生活保障等方面向区项目办报送项目进度情况,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区项目办汇总后将相关问题交由相关工作组予以解决,各小组如无法解决提交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附件:

1.西塞山区重大项目开复工申请表

2.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

附件1

西塞山区重大项目开复工申请表

附件2

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调整)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承担企业范围内的所有场所及人员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做到:

一、所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信并且全面;

二、严格执行省市区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间开工复工;

三、项目开工复工前做到“五个到位”,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取得同意后实施复工复产;

四、严格落实本企业制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特别是职工的情况调查、体温检测、核查、消杀、管理和异常情况处置等措施;

五、坚决落实省市区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六、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和台账,不迟报,不瞒报;

七、已落实好项目开复工的各项安全措施;

八、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及其他制裁措施。

申请企业:

(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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