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报送我市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通知》(黄环督改指文〔2017〕4号)文件要求,我区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号10)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反馈问题
督查发现,湖北省一些地方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督察整改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仍然突出。在一些具体整改任务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敷衍应对等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推进整改不力,特别是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方面,存在表面整改、假装整改问题。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压实环境保护责任,扎实推进各项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不反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履职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治理体系、管理体系、考核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管理项目清单中,加强跟踪管理。
2.严格开展考核。坚持将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河湖长制工作开展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作为考核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黄石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办法,对生态文明和环境问题整治完成情况排名靠后的部门单位,在年度考核中取消评优资格。
3.强化督办问责。对全区各类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强化督办力度,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应对、表面整改和虚假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整改完成情况
我区于2018年8月出台了《西塞山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管理职责规定》,明确了环境保护坚持党政同责、依法行政、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了责任体系及问责制度,明确了区委、区政府、各镇(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责。区委、区政府始终将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牢牢地抓在手中,2018年4月印发了《关于成立西塞山区三大攻坚战指挥部的通知》、《西塞山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西塞山区长江大保护攻坚战工作方案》、《西塞山区三大攻坚战督查执纪工作方案》,2019年对相关指挥部和工作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地调整,对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进行了系统的安排部署。
坚持将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河湖长制工作开展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201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明确将生态环保、长江大保护(河湖长制)工作纳入考核项目;2019年继续将生态环保、长江大保护(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中,并增加比重分值,较前一年度提高1分,分数比重占考核总分提高到5%。
强化督办问责,2019年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综合督查纳入区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中,全年截至目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累计印发环保问题整改督办通知8期,督办通报6期;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督办通报7期。区纪委监委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环保整治工作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的部门领导进行问责,全年累计问责3人,做到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处理。
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12个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除“新冶钢高炉离居民房屋过近”(整改期限到2026年)和“华新水泥厂黄石分公司排放的粉尘污染严重”(整改期限到2020年)两个问题因整改周期较长,未全部完成外,其余已全部整改到位,销号完毕,并将整改结果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全景西塞”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评议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