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诚房地产项目工地“8•21”事故调查报告

作者:   来源:西塞山区政府    时间:2019-12-12 08:32

2019年8月21日16时左右,牧羊湖街道碧诚房地产项目工地(沿湖路100号)一名员工发生一起意外事故,经黄石市爱康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为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区政府成立由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城建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成“8·21”事故联合调查组,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技术鉴定、调查取证及询问笔录等大量工作,查清了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经过及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划分,提出了事故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措施。

一、事故发生所在单位及地点

事故发生单位: 武汉冯氏时代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地点: 黄石西塞山牧羊湖街道碧诚房地产项目工地(沿湖路100号)

二、事故发生时间及伤亡人数

事故发生时间:2019年8月21日16:00左右。

事故伤亡人数:1人死亡。

死者:孙ⅹⅹ男,汉族,49岁,1970年9月25日出生,家住陕西省洛南县上寺店乡金楼村。2019年进入武汉冯氏时代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接受了相应的三级安全教育,从事普工工作。

三、事故单位、事故相关单位及工程发承包概况

1、事故单位。

武汉冯氏时代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冯氏时代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7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梨花路399号(17)

法定代表人:冯

证照:持有武汉市东西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MA4KPC36XY,营业期限为2016年11月7日至2046年11月6日,经营范围: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工程机械及脚手架租赁;五金建材、环保材料、防水材料、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事故相关单位。

(1)黄石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黄石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3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黄石市西塞山区沿湖路566号,

法定代表人:吴

证照:持有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49KFDX9,营业期限为2018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02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房屋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持有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磁湖半岛F01-02-04地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202031809130114-SX-030,项目代码:2018-420202-70-02-009493。

(2)武汉贸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贸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3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支沟东、团结大道北电子设备生产及研发项目1栋11层办公1(8)

法定代表人:佘ⅹⅹ

证照:持有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574902695Q,营业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地基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土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隧道工程、地质灾害等施工与勘查、咨询与设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取得有效审批文件或许可后方可经营)

已取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242008510,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0日。

已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鄂)JZ安许证字2016014043(1/2)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有效期2018年6月12日至2021年6月12日。

黄石西塞山碧诚房地产项目工地项目部负责人刘ⅹⅹ持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证书,证书编号00334141

(3)武汉澳城凯劳务有限公司

武汉澳城凯劳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9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梨花路399号,

法定代表人:佘ⅹⅹ

证照:持有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MA4K4LK68F,营业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装饰材料(不含油漆)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工程发、承包概况

黄石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4月18日,同武汉贸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桩基础/支护工程施工合同》,将黄石西塞山磁湖半岛一期二标段桩基础工程承包给武汉贸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内容:桩型为钻(冲)孔灌注桩、桩径800-1000mm,该标段施工图设计涉及到的所有桩基础工程(含桩芯砼)等。工程地点: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沿湖路第十七中中学以东。

武汉贸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武汉澳城凯劳务有限公司签订《钢管桩分包合同》,将黄石西塞山磁湖半岛一期二标段桩基础工程的基坑支护工程分包给武汉澳城凯劳务有限公司。

武汉澳城凯劳务有限公司同武汉冯氏时代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将黄石西塞山磁湖半岛一期二标段桩基础工程的基坑支护工程转包给武汉冯氏时代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四、事故发生经过

2019年8月21日,杨ⅹⅹ、任ⅹⅹ、孙ⅹⅹ(死者)三人从武汉乘坐公司(武汉冯氏时代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冯朋军汽车来到黄石西塞山碧诚房地产项目工地。ⅹⅹ安排三人在单位的宿舍,三人住了下来。中午在单位食堂进餐后,各自回宿舍休息。

14:00左右,冯ⅹⅹ和刘ⅹⅹ来到宿舍,向ⅹⅹ、任ⅹⅹ、孙ⅹⅹ(死者三人讲了讲安全事项,要求大家注意安全,班前严禁喝酒,穿好劳动防护用品,特别是天热多喝水。还给每人发了几盒霍香正气丸。并交代三人的工作由刘ⅹⅹ安排。刘ⅹⅹ安排ⅹⅹ、任ⅹⅹ、孙ⅹⅹ(死者三人15:00到工地上把边坡周围清理清理。

15:00时,杨ⅹⅹ、任ⅹⅹ、孙ⅹⅹ(死者三人来到黄石西塞山碧诚房地产项目工地一期一标段基坑东侧工地找到刘ⅹⅹ,刘ⅹⅹ讲了讲注意事项后,三人开始清理边坡管材、木板等。

16:00分左右,杨ⅹⅹ挪完管子,转身看见孙ⅹⅹ(死者)坐在地上,身体后仰,半躺半坐,感觉异样。就喊:“孙ⅹⅹ”。孙ⅹⅹ(死者)未答应。走上前去,用手抱扶着孙ⅹⅹ(死者)。孙ⅹⅹ(死者)眼睛半睁半闭,没有知觉。这时去喝水的任ⅹⅹ来到旁边,用手掐孙ⅹⅹ(死者)的人中。工地刘ⅹⅹ等赶到对孙ⅹⅹ(死者)做人工呼吸,孙ⅹⅹ(死者)无反应。有人打了“120”“110”报警。

五、事故抢救情况

16:15分左右,“120 ”医护人员到达现场,杨ⅹⅹ、任ⅹⅹ、刘ⅹⅹ等将孙ⅹⅹ(死者抬上救护车,送到黄石爱康医院。经医院诊断为院前死亡(死因不明)。

六、事故现场勘查与分析

2019年8月23日,区应急局组织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详细勘查,通过现场人员指示,测量了事故现场相关尺寸数据,拍摄了事故现场相关位置照片,收集了有关资料,对现场进行了了解。具体勘查情况如下:

1、从网上获悉,黄石市8月21日天气:“今天白天黄石晴转雨,最高气温370C,最低气温270C,风的方面,今天白天到夜间,本地有东风2级,相对湿度0.72%,紫外线很强,空气质量41。(见技术鉴定报告图1)

2、事故发生在黄石西塞山碧诚房地产项目工地一期二标段桩基础工程的基坑通道上,通道东面是在建楼房,南面是沿湖路,西面是黄石市十七中,北边是基坑。通道宽4.4米,通道至南面围墙3.6米,距基坑外围东面通道30米。(见技术鉴定报告图2、3)

3、通道旁沿通道放有4根11000*Φ200*10mm钢管,一根钢管上有安全帽一顶,钢管靠西未端650mm及700mm处有360mm*1500mm和306mm*1800mm木板各一块,木板旁各有用过的手套一只。(见技术鉴定报告图9)

4、正对事发通道处基坑有钻机2台,钻机靠近边坡有3根钻杆,边坡斜放4根2880*Φ300*12mm钢管,其他边坡除锚杆孔洞外干净规整。(见技术鉴定报告图4、5、6、7、8、10)

5、黄石爱康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原因:院前死亡原因不明。(见技术鉴定报告图11)

6、澄月派出所提供的死者家属不愿死者解剖申请。(见技术鉴定报告图12)

七、事故原因分析

因当事人死亡,死者家属拒绝有关部门解剖尸体,死亡原因不明,我们只能进行分析推断,从事故现场勘察及调查了解情况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原因,一是外力伤害,二是中毒,三是中暑,四是突发性疾病。

1、从现场人员笔录及现场勘查记录,事故现场通道处无电气和机械设备,排除机械伤害、电力伤害。

2、事故发生在平面通道处,无车辆通行痕迹,无体外伤,排除高坠和物体打击及车辆伤害的可能。

3、从现场勘察情况看,现场不存在危险化学品,排除中毒伤事故。

4、从中暑症状及天气环境分析,中暑最常见的症状是发热、乏力、头晕、恶心和胸闷的症状,烦躁不安、脉搏细速、血压下降。比较严重的可以出现头痛剧烈、晕厥、昏迷、痉挛。先兆中暑的症状是在高温情况下,会出现头痛、眼花、耳鸣、头晕、口渴、心悸,体温正常,有时会略高,短时间休息是可以恢复的。轻度的中暑除了以上症状外,体温要在38℃以上,面色潮红或苍白、大汗、皮肤湿冷、血压下降、脉搏增快,经休息可恢复正常。重度中暑的症状,也称热衰竭,表现为皮肤凉、过度出汗、恶心、呕吐、瞳孔扩大、腹部或者是肢体痉挛、脉搏快,常伴有昏迷、高热,甚至是意识丧失。从上述症状看,死者事故当时并无出汗、高热现象,不符合中暑特征。

导致中暑的原因是由两方面引起的,一方面是个人体质,身体比较虚弱,或者是免疫力比较低的话,就会引发中暑,另一方面是环境因素,如果是长期处于高温的状态下,或者是暴晒的话也会容易导致中暑。死者正值壮年,体格健壮,一直在建筑工地从事体力劳动,身体并无虚弱表现。据黄石市8月21日天气最高气温370C,最低气温270C,东风2级,相对湿度0.72%,紫外线很强,空气质量41。可见当天温度并不高,且死者上班时间已避开了当天最高温度时间段,还是微风。不存在高温条件。

八、事故类别认定

碧诚房地产项目工地“8·21”事故调查组本着尊重事实、相信科学的原则,结合专家组技术勘查结果及黄石爱康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原因不明及以上分析判断,死者孙ⅹⅹ死亡排除了外力伤害、中毒、中暑等原因,认定该起事故为突发性疾病所致意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