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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塞山区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作者:   来源:西塞山区政府    时间:2017-09-08 00:00

关于西塞山区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7年8月24日在西塞山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上
西塞山区财政局局长   陆海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区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区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全区各部门和广大纳税人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上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民生需要,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
  1、财政收入情况
  2016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15835万元,占调整预算122572万元的94.5%,同比下降6.3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2092万元,占调整预算62008万元的100.13%,同比下降14.47%。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1)税收收入完成54202万元,其中,增值税21792万元;企业所得税7984万元;营业税6179万元;个人所得税1822万元;资源税39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070万元;房产税2625万元;印花税671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351万元;土地增值税1341万元;车船税1260万元;耕地占用税799万元;契税1918万元;(2)非税收入完成789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271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2452万元;罚没收入35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616万元;其他750万元。
  2、财政支出情况
  2016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1633万元,剔除市下专款800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款3841万元,区本级支出完成29790万元,占调整预算29790万元的100%,同比下降6.17%。支出分项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8912万元,占年调整预算8912万元的100%,同比下降11.6%。主要是2014-2016年度增资部分因财力有限无法安排支出,只能在以后年度分年度列入财政预算中逐步消化;
  公共安全支出累计完成364万元,占年调整预算364万元的100%,同比增长3.41%,主要是新增了反恐专项经费和人武部征兵费、民兵训练费等;
  教育部门支出累计完成13388万元,占年调整预算13388万元的100%,同比增长6.41%,主要是兑现了以前年度医疗补助、交通补贴,同时提高了教师公积金及医保基数;
  科学技术支出累计完成476万元,占年调整预算476万元的100%,同比下降16.2%,主要是科技三项经费降低;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累计完成97万元,占年调整预算97万元的100%,同比增长12.79%,主要是新增了五城同创经费;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累计完成1955万元,占年调整预算1955万元的100%,同比增长16.51%,主要是社保及再就业区级配套资金按政策要求提标;
  医疗卫生支出累计完成942万元,占年调整预算942万元的100%,同比下降16.71%,主要是调整部分支出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列支;
  环境保护支出累计完成91万元,占年调整预算91万元的100%,同比增长16.67%,主要是增加修缮办公用房资金及解决聘用人员历史遗留问题;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累计完成2023万元,占年调整预算2023万元的100%,同比下降17.26%,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农林水事务支出累计完成362万元,占年调整预算362万元的100%,同比下降52.18%;
  其他支出累计完成1180万元,占年调整预算1180万元的100%,同比下降40.7%,主要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3、财政平衡情况
  2016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2092万元,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区级财政体制收入24431万元,各项结算补助收入8471万元,结算上解支出3097万元,可用财力为29805万元,与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9790万元相抵,当年结余15万元,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286万元,占调整预算6057万元的54.25%,同比下降93.53%;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286万元,占调整预算6057万元54.25%,同比下降93.79%。
  二、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着力创收,厉行节约,增强保障能力。一是积极培植税源,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制定出台主辅分离、融资上市等奖补政策;二是协调国地两税互动,加强部门信息传递,清理历史积欠,确保财税收入稳定;三是严把票据关口,从严格监控政府基建项目工程资金结算票据入手,确保建筑行业区级项目税源不流失;四是统筹非税收入征缴,压实部门征收职责,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五是强化增收节支意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和一般性公务支出,2016年我区“三公”经费支出总计442.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0.77%。
  (二)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化解下行压力。一是印发《西塞山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以无偿补助、贷款贴息、支持引导基金等多种支持方式,引导企业在科技创新等九个方面进行转型升级,全年累计投入资金6500余万元。二是向省市财政共争取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3500万元,其中1500万元用于解决博凯医药、湖北浩运、芳通药业资金周转困难。三是继续安排1500万元用于开展“助保贷”业务,为10家企业共办理了3870万元的贷款融资,化解企业贷款抵押物不足难题。四是出台《西塞山区中小企业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区级财政筹集资金2500万元,用于解决企业转贷困难问题,2016年已为16家企业办理“资金过桥”业务43笔,累计融资1.62亿元。五是鼓励企业主辅分离和资本市场融资,区财政牵头组织税务及区直相关部门,主动走访振华化学、芳通药业等多家企业,上门宣传介绍政策,引导鼓励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六是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向上争取资金540万元,保障了中宏钢铁公司去产能工作按期完成。七是全力支持园区发展,全年筹措资金9965万元转化园区债务,完善基础功能。
  (三)突出民生,优化结构,改善基本保障。2016年,我区坚持民生优先导向,确保各项民生支出均衡拨付,全年完成民生支出30782万元(本数及以下均含上级转移支付),占全年财政总支出比重达到74%;农业、教育、社保、医疗和社区建设等五大民生支出的投入比例逐年上升。一是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全年完成发放各项惠农补贴295万元;安排518万元用于农技推广、文化、计生、农村“一事一议”等农村公益性项目。二是积极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全年拨付社保资金11900万元,用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体系,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了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落实。三是全力保障防汛救灾资金。积极筹措资金1145万元,保障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有序开展。四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并轨工资提标、提高社区干部待遇、岗位津贴等政策性支出。五是支持和保障文教事业发展,完善我区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教育投入14492万元,占全区财政总支出35%,落实了在职教师以前年度交通补贴、以前年度医疗补助、城乡义务教育免杂费、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等。六是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和疾病防控工作力度。全年投入医疗卫生支出达2134万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七是支持和服务社区建设。区本级财政足额保障了社区人员运转需要,还投入群众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400万元及社区服务专项区级配套305万元。八是支持创卫争优工作,安排创卫资金近1528万元,主要用于市场整治、公厕改造升级、保洁设备购置等。
  (四)深化改革,真抓实干,推进依法理财。一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起草制定了《西塞山区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实施方案》、《西塞山区政府性资金存放考核评价激励暂行办法》等政策制度,推进全区财经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各部门单位建立内控机制,强化财政监督。二是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区直96家预算单位全部按照“统一公开时间、公开平台和公开格式”的要求,公开了预算信息。三是完善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在全面实施国库3.0系统基础上,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及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四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管,适时修定西塞山区政府采购目录,完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管理办法。五是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与管理情况实行公开。
  (五)落实监督,专项清查,严肃财经法纪。为推进我区财经监管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堵塞财务管理漏洞,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我局不断加强财经制度建设和监督力度。一是建立和健全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对全区单位财务负责人和报账员180余人进行了宣传和培训,动员部署我区内控制度建设相关工作。二是按照“六个专项治理”要求,牵头开展了财务报销违规问题和国企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专项治理。三是结合区“四整建一提高”专项行动,全面推进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切实提高农村财务管理能力。四是全力配合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及时提供全区城市低保等8个方面财政资金拨付情况的信息数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财政收支完成情况较好,做到了收支平衡,财政各项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下一步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锐意改革,奋发有为,大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力争完成各项财政预算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