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区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相关表格附件
一、收支总表(表1)
二、收入总表(表2)
三、支出总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项目支出表(表9)
西塞山区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法制审查工作。对区政府重要民商事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区政府政务商务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区政府签署的法律文件的审查工作。
(五)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协调区直行政执法单位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承办区直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登记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
(六)负责全区政府系统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赔偿、行政处罚等政府法制业务的指导工作。对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司法所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镇街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塞山区司法局为区政府正科级行政管理单位,核定领导职数1正2副,下设各街道的5个司法所为副科级行政单位,法律援助中心为下设事业单位。2023年6月8日,区委编委印发《关于区司法局增设3个内设机构的通知》(西编文〔2023〕12号)文件,正式批复设立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作为区司法局内设机构(无行政级别)。均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为392.24万元,比上年减少了7.41万元 ,减少1.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减少)0万元。
2.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为392.245万元,比上年减少7.41万元 ,减少1.89%。其中,基本支出319.24万元,占总支出的81.38%;项目支出73万元,占总支出的18.62%。按支出功能分类为:公共安全支出392.2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7.4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动变化,人员经费减少。(2)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为社区矫正专项工作经费减少5万元。
3.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08万元,比上年减少9.86万元,减少32.9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办公经费减少。其中,工会经费3.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资本性支出1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3.5万元,比去年减少0.12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历行节约。分别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2.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上年同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同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上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历行节约。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为历行节约,合理配置,暂时不配置政法专用设备。
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公务用车1台,比上年同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附件5: | ||||||||
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人民调解专项 | |||||||
对应一级项目名称 | 人民调解专项 | 一级部门名称 | 区司法局 | |||||
项目属性 | 持续性项目þ | 新增项目□ | ||||||
项目分类 | 常年性项目þ | 延续性项目□ | 一次性项目□ | |||||
项目类别 | 其他运转类□ | 特定目标类—— 本级支出项目□ | 特定目标类—— 转移性支出项目□ | |||||
项目总预算 | 28 | 项目当年预算 | 28 | |||||
项目资金来源 | 资金总额 | 28 | ||||||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8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
其他资金 | ||||||||
其中: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余 | ||||||||
支出功能类科目 | 类: | 款: | 项: | |||||
项目概况、内容及依据 | 维护社会稳定 | |||||||
项目前两年预算安排、使用情况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 2023年预算收入28万元,2024年预算预算收入28万元,2025年不变。 | |||||||
项目支出明细预算 | 项目支出明细 | 金额 | ||||||
1、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三项经费按标准纳入年度预算,大力开展”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 18 | |||||||
2、进一步巩固完善西塞山区“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人民调解案卷评查及人民调解员培训 | 10 | |||||||
合计 | 28 | |||||||
测算依据及说明 | 大力贯彻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位。 | |||||||
项目绩效目标 | 中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
发挥一站式调解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 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 |||||||
项目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加强调解员组织建设 | 100% | |||||
矛盾纠纷调解受理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全年调解成功率 | 98% | ||||||
时效指标 | 保障2024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 全年 | ||||||
成本指标 | 全年各项工作经费控制金额 | 28万元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振兴经济,保障民生。 | 良好 | |||||
社会效益指标 | 平安西塞山建设,矛盾不上升,不上交 | 良好 | ||||||
环境效益指标 | 提高政治生态环境 | 良好 | ||||||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对社会产生的长远效益。 | 良好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公务用车1台,比上年同比无变化。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为空表。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