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相关表格附件
一、收支总表(表1)
二、收入总表(表2)
三、支出总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项目支出表(表9)
西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西塞山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落实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区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协调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的行为进行监管,促进市场主体守法经营。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经济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和经纪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 配合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承担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用能单位依法自主开展能源计量工作。
9.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西塞山区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承担标准分类管理和强制性标准管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11.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等认证相关活动。监督管理全区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的认可工作。
1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协助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协助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4.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零售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7.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1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9.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2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职责设两个内设机构,三个派驻机构,下设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两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综合科。
三个派驻机构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八泉市场监督管理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澄月市场监督管理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口市场监督管理所。
下设事业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当副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设事业编制3名,主任1名。
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实有职工2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2人、工勤编制3人、政府雇员3人、聘用人员3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为646.73万元,比上年减少了91.91万元 ,下降12.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6.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1.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在编人员减少,经费等各项支出减少。
2.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为646.73万元,比上年减少了91.91万元 ,下降12.44%。其中,基本支出505.29万元,占总支出的78.13%;项目支出141.44万元,占总支出的21.87%。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6.7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6.91万元,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在职在编人员减少,经费等各项支出减少。(2)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75万元,主要原因为农贸市场改造区级配套资金减少。
3.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6.63万元,比上年减少3.33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其中,办公费17.72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5.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其他交通费14.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19万元,比去年增加0万元,增长0%,保持不变。分别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万元,主要是采购复印纸等支出;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公务用车5台,比上年增加0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附件4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本表在项目库审核阶段报送) | |||||||||
申报单位(盖章):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农贸市场改造区级配套 | ||||||||
对应一级项目名称 | 农贸市场改造区级配套 | 一级部门名称 | 西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属性 | 持续性项目□ | 新增项目□ | |||||||
项目分类 | 常年性项目□ | 延续性项目□ | 一次性项目□ | ||||||
项目类别 | 其他运转类□ | 特定目标类—— | 特定目标类—— | ||||||
项目总预算 | 94 | 项目当年预算 | 94 | ||||||
项目资金来源 | 资金总额 | 94 | |||||||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94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其他资金 | |||||||||
其中: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余 | |||||||||
支出功能类科目 | 类: | 款: | 项: | ||||||
项目概况、内容及依据 | 保障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基本正常运转 | ||||||||
项目前两年预算安排、使用情况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 2023年预算为20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成。2024年预算为94万元。 | ||||||||
项目支出 | 项目支出明细 | 金额 | |||||||
1、农贸市场改造区级配套经费 | 94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合 计 | 94 | ||||||||
测算依据及说明 | 农贸市场改造区级配套 | ||||||||
项目绩效目标 | 中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
保障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基本正常运转 | 保障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基本正常运转 | ||||||||
项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产 | 数量指标 | 保障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运转正常 | 100% | ||||||
质量指标 | 保障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运转正常 | 100% | |||||||
时效指标 | 保障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运转正常 | 100% | |||||||
成本指标 | 保障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运转正常 | 100%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环境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
...... |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为空表。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