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   来源:西塞山区政府    时间:2023-01-20 16:48

西塞山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相关表格附件

一、收支总表(表1)

二、收入总表(表2)

三、支出总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项目支出表(表9)

西塞山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贯彻和落实城市文明创建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城市文明创建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是经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中共西塞山区委员会管理,于2019年3月18日正式挂牌。我单位核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为1正2副。现有在职在编人员4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享受副科级待遇1人,现在西塞山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办公。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为105.1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4.62万元,增长16.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

2.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05.13万元,比上年增加14.62万元 ,增长16.15%。其中,基本支出95.13万元,占总支出的90.49%;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9.51%。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13万元,占总支出的90.49%,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9.51%。

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4.6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的增加,人员经费增加。(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0万元

3.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75万元,比上年增加0.54万元,增长7.4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3.32万元,其他交通费3.23万元,工会经费1.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0万元,比去年增加0万元,增长0%。分别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货物类支出0万元,服务类支出0万元,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公务用车0台,比上年增加0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本年度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支出(表7)为空表。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为空表。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教育支出(205类):反映政府支持地方教育发展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退休人员支出,以及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处的支出。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在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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