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区社会治安综治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相关表格附件
一、收支总表(表1)
二、收入总表(表2)
三、支出总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项目支出表(表9)
西塞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
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向上级综治组织和本地区党委、政府及综治委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组织协调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调解辖区内跨地区的矛盾纠纷;指定牵头单位调解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对相关部门依照首问责任制受理、但不属于本部门调解范围的矛盾纠纷,确定相应的责任单位予以调解;协调、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对辖区内各地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开展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掌握辖区内各地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上级综治组织和同级党委、政府及综治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内设科室1个:综合办。本单位预算人数4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为1778.5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775.07万元 ,增长(下降)77.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8.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5.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
2.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778.5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775.07万元,增长77.24%。其中,基本支出67.55万元,占总支出的3.80%;项目支出1711万元,占总支出的96.20%。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55万元,占总支出的25.95%;公共安全支出1171万元,占总支出的65.84%;城乡社区支出146万元,占总支出的8.21%。
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48.07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人员3人。(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727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法院、检察院工作经费166万;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升级改造工程款项目394万元;增加法院、检察院雇员经费30万元;园区街道巡逻队工资经费119万元、网格员工资经费16万元,2022年均在各街道体现。
3.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26万元,比上年增加2.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3人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0.2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10万元,比去年减少6万元,下降37.5%,主要是公务出行,厉行节约。分别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37.5%,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长0%。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395.6万元,比上年增加395.6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为本年度新增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6万元,主要是采购办公设备、复印纸等支出;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94万元,主要是三级综治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公务用车0台,比上年增加0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附件5-1 | ||||||||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本表在项目库审核阶段报送) | ||||||||
申报单位(盖章):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经费 | |||||||
对应一级项目名称 | 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经费 | 一级部门名称 | 区委政法委 | |||||
项目属性 | 持续性项目□√ | 新增项目□ | ||||||
项目分类 | 常年性项目□√ | 延续性项目□ | 一次性项目□ | |||||
项目类别 | 其他运转类□√ | 特定目标类—— | 特定目标类—— | |||||
项目总预算 | 1711 | 项目当年预算 | 865 | |||||
项目资金来源 | 资金总额 | 865 | ||||||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865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 | |||||||
其他资金 | 0 | |||||||
其中: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余 | 0 | |||||||
支出功能类科目 | 类: | 款: | 项: | |||||
项目概况、内容及依据 | 分局特辅警、警务辅助人员160名人员经费 | |||||||
项目前两年预算安排、使用情况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 与去年保持一致 | |||||||
项目支出明细预算 | 项目支出明细 | 金额 | ||||||
1、分局特辅警、警务辅助人员160名人员经费 | 865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合 计 | 865 | |||||||
测算依据及说明 | 分局160名人员经费 | |||||||
项目绩效目标 | 中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
年中完成50% | 年底完成100% | |||||||
项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产 | 数量指标 | 含特辅警、警务辅助人员基本工资、医保社保、公用经费等 | 100% | |||||
质量指标 | 按时完成工资福利待遇的落实 | 100% | ||||||
时效指标 | 2023年底完成 | 100% | ||||||
成本指标 | 865万元 | 100%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以盈利为目的,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 100% | ||||||
环境效益指标 | 确保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确保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 10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 100% | |||||
...... |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为空表。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