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农资经营店“一件事”
一、事项名称
农资经营行业综合许可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非限制使用农药等农资经营的门店。不经营农药或者仅经营卫生用农药、出口农药的门店除外
三、涉及审批事项
1.限制使用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新办
2.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程投资额超过30万元且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须办理)。
四、实施机关
行政审批局(或者履行政府综合审批职能的机构)
联办机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五、实施依据
1.《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7年第677号)第二十四条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六、许可条件
(一)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二)依法需要在投入使用、开业前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已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场所满足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的各项消防安全条件;
2.消防安全制度内容完整,与共用建筑物其他当事人之间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能够适应消防演练需要;
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具有职业资格;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
七、提交材料
(一)选择告知承诺程序的,申请人在作出承诺具备符合法定形式的申报材料后可以不在申请环节提交,但申请人应提前备好,现场核查时由核查人员确认带回。申请人也可以自愿一并在申请时提供。
(二)选择一般程序的,申请人在申请环节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
八、申请方式
1.方式一:申请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登录“一业一证”平台选择“农资经营店”进行在线申报。
2.方式二:申请人也可以到各地政务服务中心“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九、办理流程
(一)一单告知
审批机关制作《农资经营店综合许可告知单》。在申请人业务咨询和正式提报申请前一次性告知其该行业许可涉及的审批事项、设定依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方式、办理流程、救济途径等。
(二)一书承诺
申请人在申请时应签署《农资经营店行业综合许可承诺书》(见附件2)。实行告知承诺制度,需要提交的材料由核查人员在事中事后监管环节进行现场核查时带回。
(三)一表申请
申请人填写《农资经营店综合许可申请表》(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四)一窗受理
在各地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负责农资经营店综合许可的业务咨询和综合受理等服务。申请人可以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办理。
(五)一次核查
农资经营店综合许可所涉及的审批项目需要现场核查的,由综合审批机构协调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或者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协调消防救援机构,制定一个核查计划,一次通知市场主体,同时进驻现场,同时开展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时限为15个工作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通过告知承诺方式获得许可的,应当在发证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工作。
(六)一并审批
“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分类汇总审批所需材料,并依托“一业一证”审批系统,将有关信息分发至各审批部门,并明确审批时限要求。各审批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各审批结果同步汇集到综合服务窗口。
(七)一证准营
综合发证窗口根据审批结果,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制发法定许可证书、农资经营店《行业综合许可证》。《行业综合许可证》通过二维码加载企业获得的所有许可信息。申请人凭《行业综合许可证》即可经营。对于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十、审批时限
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时1个工作日;按照一般程序办理时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和问题整改时间)
十一、其他要求
1.各地应按照本工作规范内容、工作流程图及附件1《申请材料清单》制定本地区行业综合许可(农药经营店)告知单。
2.《行业综合许可(农资经营店)承诺书》和《行业综合许可(农资经营店)申请表》在申请人填报后系统自动生成且需加盖公章。有电子印章的,通过系统直接加盖;无电子印章的,由申请人下载打印,签字并盖章后上传系统。
3. 国务院、省政府对相关审批事项另有改革部署和优化要求的,按规定办理。
附件1
申请材料清单
通用材料
| 行业综合许可(农资经营店)申请表 | ||
行业综合许可(农资经营店)承诺书 | |||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 |||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 |||
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涉及委托办理) | |||
专项材料
|
农药经营
| ||
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 | 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申请时提供 | ||
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 |||
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房产证或租赁证明 | |||
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 |||
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 |||
申请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
附件2
行业综合许可(农资经营店)承诺书
:
本人(单位)(全称: )申请办理《行业综合许可证》,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单位)承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行业综合许可证》,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积极配合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本人(单位)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对办理《行业综合许可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负责。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已明确告知本人(单位)办理所需许可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本人(单位)已全部知悉所告知内容并承诺具备上述条件,可随时接受现场核查。
三、本人(单位)承诺,具备开展农药经营(限制使用农药除外)所必须的人员、场所、仪器设备及技术支撑,具备规范良好的管理制度,满足开展农药经营(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的必要条件。
四、本场所已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场所满足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的各项消防安全条件;在使用、营业过程中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确保消防安全。(按需承诺)
五、对于告知承诺方式提交的材料,本人(单位)承诺能够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提供。
六、本人(单位)将遵守所作出的承诺。若有违反承诺(或者做出不实承诺)且经指出仍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可以视情况作出补正申请材料、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等,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
七、上述承诺均是本人(单位)真实意思表示。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行业综合许可申请表
(农资经营店)
单位名称: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基本情况 | |||||||||||||||||||||||||
市场主体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经营场所地址 | 所在建筑名称 | ||||||||||||||||||||||||
建筑结构 | 建筑层数 (地上/地下) | ||||||||||||||||||||||||
使用层数 (地上/地下) | 占用建筑面积 | ||||||||||||||||||||||||
场地权属 | □自有 □租赁 □无偿使用 | ||||||||||||||||||||||||
租赁(无偿使用)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长期 | |||||||||||||||||||||||||
经济类型 | □国有 □集体 □合伙 □股份制(合作) □个人独资 □有限责任 □外商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个体(□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 ) □其他:_________ | ||||||||||||||||||||||||
申请事项情况 | |||||||||||||||||||||||||
申请 项目 | 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
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告知承诺制 □一般程序)
| 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是否符合:□是 □否 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50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 是否符合:□是 □否 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是否符合:□是 □否 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是否符合:□是 □否 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是否符合:□是 □否 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是否符合:□是 □否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告知承诺制 □一般程序) | 场所所在 建筑情况
| £消防车道 是否畅通:□是 □否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室外消火栓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水泵接合器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 |||||||||||||||||||||||
□消防控制室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消防水泵房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消防电梯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柴油发电机房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变压器室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配电室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其他专用房间: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 |||||||||||||||||||||||||
场所情况 | 用火用电 | 电气线路设计单位: 电气线路施工单位: 电器产品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场所是否是使用燃气:□是 □否 燃气类型: 燃气施工(安装)单位: 燃气用具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场所是否使用燃油:□是 □否 燃油储存位置及储量: 其他用火用电情况: | |||||||||||||||||||||||
安全疏散 | 安全出口数量: 是否畅通:□是 □否 疏散楼梯设置形式: 疏散楼梯数量: 是否畅通:□是 □否 避难层(间)设置位置: 避难层(间)数量: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消防应急广播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消防应急照明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疏散指示标志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 ||||||||||||||||||||||||
消防设施 | £室内消火栓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气体灭火系统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泡沫灭火系统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机械防烟系统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机械排烟系统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其他消防设施: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灭火器种类、型号和数量: | ||||||||||||||||||||||||
室内装修 | 装修部位 | 顶棚 | 墙面 | 地面 | 隔断 | 固定家具 | 装饰织物 | 其他 | |||||||||||||||||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学历/职称 | 岗位性质 | 证件 类型 | 证件号码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农药经营人员 | |||||||||||||||||||||||||
消防安全责任人 | |||||||||||||||||||||||||
消防安全管理人 | |||||||||||||||||||||||||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如有) | |||||||||||||||||||||||||
从业人员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电话 | 健康证编号 | 工种 | 发证单位 | |||||||||||||||||
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情况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位置 | 备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在申报系统填报后,此表自动生成。申请人打印,签字盖章后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