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旅馆“一件事”
一、事项名称
旅馆行业综合许可
二、适用范围
本省范围内,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及旅馆内从事相关经营、服务项目的许可审批。
三、涉及审批事项
1.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必须办理)
4.食品经营许可新办(按需办理)
5.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6.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新办)(按需办理)
7.依法登记的游艺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按需办理);依法登记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许可(按需办理)
8.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按需办理)
9.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配套建设使用的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45.5兆瓦)以上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配套建设使用的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45.5兆瓦)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高污染燃料指国环规大气〔2017〕2号《高污染燃料目录》中规定的燃料)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按需办理)
四、实施机关
行政审批局(或履行政府综合审批职能的机构)。
联办机构:县级公安机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县级消防救援机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市、县级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县级烟草部门、市、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县级体育主管部门、市或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五、实施依据
1.《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附件第36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 (公治 (2017) 529号) 规定:公章刻制业、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区) 级公安机关。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5.《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城镇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水许可。
6.《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7.《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外商投资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8.《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 第17号)第八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许可条件
(一)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2.地下设施开办旅馆的,须征得政府人防主管部门同意。已纳入拆迁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不得用于开办旅馆;
3.旅馆总体布局符合安全防范要求,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贵重物品寄存室,并配备保险箱、储物柜等防盗安全设施;
4.建立或者配备适应安全管理需要的治安保卫组织或者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安全保卫、值班巡查、消防安全、验证登记、嫌疑报告、财物保管、会客登记、信息采集传输、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5.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在出入口、前台登记处、主要通道和停车场等部位必须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录像资料保存60日以上;
6.从业人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其中,外地务工人员应当同时持有居住证,外国人及其他境外人员应当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就业许可证书(已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除外);
7.对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申请开办的旅馆拟设置在包含有居民住宅的建筑物中,应当要求申办企业补充提供征得该建筑物其它业主同意的书面意见;
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场所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应当明确划定留宿区域,设置明显标志,落实足够的保卫力量24小时值守。
(二)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2.经营场所选址、设计、设备布局、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要求,具备经营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3.具备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4.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各类场所应当设有通风系统,凡设有空调装置的场所必须有新风供给,且组织通风合理,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各卫生间设有独立的通风系统。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三)依法需要在投入使用、开业前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已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场所满足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的各项消防安全条件;
2.消防安全制度内容完整,与共用建筑物其他当事人之间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能够适应消防演练需要;
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具有职业资格;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
(四)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申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
2.排放污水的水质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等有关标准;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排放口设置便于采样和水量计量的专用检测井和计量设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已安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六)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七)游艺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
3.有与其提供的娱乐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器材设备;
4.地点和场所要求:
(1)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①房屋规划、设计、使用用途中含有住宅;②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③居民住宅区;④中小学校、幼儿园周围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含)内;⑤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50米范围内(交通行走距离);⑥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50米范围内(交通行走距离);⑦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⑧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⑨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2)新设立游艺娱乐场所营业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指同一平面、完整一间、设置游艺机机种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包括吧台、卫生间等其他面积),游戏、游艺应分区经营;
(3)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
5.申请人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①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②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③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④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与文化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八)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2.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游泳)和救生员;
3.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九)旅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时,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采取了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了有效防治措施;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
七、提交材料
材料清单见附件1。
八、申请方式
1.方式一:申请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登录“一业一证”平台选择“旅馆”行业进行在线申报。
2.方式二:申请人也可以到各地政务服务中心“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九、办理流程
(一)一单告知
审批机关制作《旅馆行业综合许可告知单》(见附件2)。在申请人业务咨询和正式提报申请前一次性告知其该行业许可涉及的审批事项、设定依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方式、办理流程、救济途径等。
(二)一书承诺
申请人在申请时应签署《旅馆行业综合许可承诺书》(见附件2),需要现场核查的可免于在申请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现场核查人员现场确认带回。
(三)一表申请
申请人填写《旅馆行业综合许可申请表》(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四)一窗受理
在各地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负责旅馆等行业综合许可的业务咨询和综合受理等服务。申请人可以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办理。
(五)一次核查
旅馆行业综合许可所涉及的审批项目需要现场核查的,由公安部门(该行业牵头部门)会同协同部门,制定一个核查计划,一次通知市场主体。同时进驻现场,同时开展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
对通过告知承诺获证的首次证后重点核查,由各地依据职能分工可与许可前现场核查事项合并进行。
(六)一并审批
“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分类汇总审批所需材料,并依托“一业一证”审批系统,将有关信息分发至各审批部门,并明确审批时限要求。各审批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各审批结果同步汇集到综合服务窗口。
(七)一证准营
综合发证窗口根据法定许可证书的审批结果制发《旅馆行业综合许可证》。《旅馆行业综合许可证》通过二维码加载企业获得的所有许可信息。申请人凭《旅馆行业综合许可证》即可经营。
十、审批时限
不需要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现场核查和问题整改时间);需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现场核查和问题整改时间)。
十一、其他要求
1.各地应按照本工作规范内容、工作流程图及附件1《申请材料清单》制定本地区行业综合许可(旅馆)告知单。
2.《行业综合许可(旅馆)承诺书》和《行业综合许可(旅馆)申请表》在申请人填报后系统自动生成且需加盖公章。有电子印章的,通过系统直接加盖;无电子印章的,由申请人下载打印,签字并盖章后上传系统。
3. 国务院、省政府对相关审批事项另有改革部署和优化要求的,按规定办理。
附件1
申请材料清单
通用材料 | 行业综合许可(旅馆)申请表 | ||
行业综合许可(旅馆)承诺书 | |||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 |||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 |||
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复印件(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 | |||
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涉及委托办理) | |||
专项材料 |
旅馆业特种 行业许可证 核发 | 经营场所地理位平面图及场所布局、房屋结构 和房间、床铺分布平面图 | 申请开办的旅馆拟设置在包含 有居民住宅的建筑物中,且未 设置在单独楼层或相对独立区域的,应当要求申办企业补充 提供征得旅馆同一楼层或与之 相关的该建筑物业主同意的书 面意见 |
安全保卫、值班巡查、验证登记、嫌疑报告、贵重物品寄存、访客登记、信息采集传输、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等各项治安安全制度 | |||
治安保卫人员、从业人员花名册 | |||
承诺按照公安机关指定方式报送旅馆信息和旅 客住宿实名登记等信息(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 信息系统)的承诺书 |
实行告知承诺制可在现场核查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
承诺拟设旅馆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要 求,安装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系统并按要求保存 数据的承诺书 | |||
食品经营许 可新办(按 需办理) | 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 平面示意图及说明 | ||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 |||
所销售散装熟食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和相关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 | 涉及从事散装熟食销售 | ||
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 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新办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
涉及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散 装食品销售 | ||
加工消毒等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加工设备、包装材料(容器)的生产合格证明、成品安全性 检验合格报告和奶源供货合同及供货商资质等文件 |
涉及申请自制生鲜乳饮品 | ||
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包装材料证明,以及 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包装材料证明、与实际产品 |
涉及申请通过网络经营 |
专项材料 | 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配送要求的设施设备等 有关资料(运输车辆、容器等)和开展食品及环 节表面菌落总数、致病菌检验设施设备清单 | 涉及申请建立中央厨房、从事 集体用餐配送 | |
公众聚集场 所投入使用、 营业前消防 安全检查 |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可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时 提 交 | |
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 |||
公共场所卫 生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 无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不需提 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 或者评价报告 |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实行告知承诺制可在取得卫生 许可证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 | ||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 平面布局图 | |||
城镇污水排 入排水管网 许可 | 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 口位置、口径的图纸及说明;主要生产工艺及 水污染生产流程、污水预处理工艺流程框图和用户排水水质情况表等材料 | ||
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 |||
已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 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资料 | 未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不需 提供 | ||
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 |||
烟草专卖零 售许可证核 发(新办) |
申请表(综合许可申请表已涵盖) | ||
游艺娱乐场 所申请从事 娱乐场所经 营活动许可 |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娱乐场 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 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
该事项需引导申请人通过单点 跳转的方式链接到“全国文化 平台”办理,按全国文化平台要 求提交材料 | |
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游戏游艺机型设备 数量及位置) | |||
游戏游艺设施设备登记表 | |||
经营高危险 性体育项目 许可 |
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 部门、各级游泳协会、专业认 证机构出具 | |
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游泳)、救生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 实行告知承诺制可在现场核查时提交 | ||
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 |||
建设项目 (非辐射 类)环境影 响评价审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申请表 | 配套建设使用的燃煤、燃油锅炉总容 量65吨/小(45.5兆瓦)以上的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书;配套建设使用的燃 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45.5 兆瓦)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总容量 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使用 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高污染燃料指国 环规大气〔2017〕2号《高污染燃料 目录》中规定的燃料)编制环境影响 报告表 | |
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可选) | |||
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材料 | |||
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通航、渔业水域等项目 | |||
建设单位承诺书 | |||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
附件2
行业综合许可(旅馆)承诺书
本人(单位)(全称: ) 申 请办理《行业综合许可证》,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单位)承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行业综合许可证》,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积极配合行政审批职 能部门的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本人(单位)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对办理《行业 综合许可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负责。行政审批职 能部门已明确告知本人(单位)办理所需许可条件、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本人(单位)已全部知悉所告知内容并承诺具备上述
条件,可随时接受现场核查。
三、本场所已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场所所 在建筑为合法建筑,场所满足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的各 项消防安全条件;在使用、营业过程中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 技术标准,确保消防安全。所用房屋符合公共场所房屋用房安全
标准(按需承诺)。
四、本旅馆按照规定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按照 公安机关指定方式报送信息;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要求 安装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系统,并按要求保存数据。
五、本旅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持有健康 合格证明后上岗;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 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岗;设立卫生管理部门
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
工作,落实卫生管理制度。
六、本旅馆游泳设施设备、救生设施、救生器材等符合国家 有关标准;消毒剂检测装备、储存场所及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已 足额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游泳救生 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已配备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水质管 理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具有较为健全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溺 水抢救操作规程,消毒剂泄漏、中毒和溺水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预案,游泳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等
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七、本旅馆严格遵守国务院令第641 号《城镇排水与污水 处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1 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 网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申领游艺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 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证告知书》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 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并定期维护、疏捞、 清理,保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排放水质符合国家或地方确定污
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相关标准。
八、 对于告知承诺方式提交的材料,本人(单位)承诺能够
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提供。
九、 本人(单位)将遵守所作出的承诺。若有违反承诺(或 者做出不实承诺)且经指出仍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行政审批职 能部门可以视情况作出补正申请材料、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等,由
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
十、 上述承诺均是本人(单位)真实意思表示。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行业综合许可申请表
(旅馆业)
单位名称:
申 请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基本情况 | ||||||||||||||||||||||||||||||||||||||||||
市场主体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 | 移动电话 | |||||||||||||||||||||||||||||||||||||||||
邮政编码 | ||||||||||||||||||||||||||||||||||||||||||
住所 | ____省_____市(州/直管市)_____县(市/区)_____ 乡(镇/街道) ________ | |||||||||||||||||||||||||||||||||||||||||
经营场所地址 | ____省_____市(州/直管市)_____县(市/区)_____ 乡(镇/街道) ________ | |||||||||||||||||||||||||||||||||||||||||
外设仓库地址(如有) | ____省_____市(州/直管市)_____县(市/区)_____ 乡(镇/街道) ________ | |||||||||||||||||||||||||||||||||||||||||
所在建筑名称 | 建筑结构 | |||||||||||||||||||||||||||||||||||||||||
占用建筑面积 | 建筑高度 | |||||||||||||||||||||||||||||||||||||||||
建筑层数(地上/地下) | 使用层数(地上/地下) | |||||||||||||||||||||||||||||||||||||||||
场地权属 | □自有 □租赁 □无偿使用 | |||||||||||||||||||||||||||||||||||||||||
租赁(无偿使用)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长期 | ||||||||||||||||||||||||||||||||||||||||||
经济类型 | □国有 □集体 □合伙 □股份制(合作) □个人独资 □有限责任 □外商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个体(□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 ) □其他:_________ | |||||||||||||||||||||||||||||||||||||||||
申请事项情况 | ||||||||||||||||||||||||||||||||||||||||||
申请 项目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按需办理)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新办,按需办理) £游艺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按需办理)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按需办理)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按需办理) |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一般许可 □告知承诺许可 | 招牌名称 | 营业面积 (㎡) | ||||||||||||||||||||||||||||||||||||||||
所在楼层 | 客房数 间 | |||||||||||||||||||||||||||||||||||||||||
客房编号 | ( 号— 号) | 床位数 张 | ||||||||||||||||||||||||||||||||||||||||
从业人数 | 保卫人员数 | |||||||||||||||||||||||||||||||||||||||||
注册资金 | ||||||||||||||||||||||||||||||||||||||||||
治安管理制度建立 | 安全保卫组织 □ 有 □无 验证登记 □ 有 □无 访客登记 □ 有 □无 贵重物品寄存 □ 有 □无 值班巡查 □ 有 □无 信息采集传输 □ 有 □无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 □ 有 □无 | |||||||||||||||||||||||||||||||||||||||||
设施设备情况 | 视频监控 □有 □无 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 □有 □无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告知承诺许可 | 申请许可证项目 | □宾馆 □旅店 □招待所 □其它住宿场所: | ||||||||||||||||||||||||||||||||||||||||
从业人员情况 | 职工人数 | 应体检人数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一般许可 □告知承诺许可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一般许可 □告知承诺许可 | 场所所在 建筑情况 | □消防车道 是否畅通:□是 □否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室外消火栓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水泵接合器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消防控制室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消防水泵房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消防电梯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柴油发电机房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配电室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其他专用房间: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 ||||||||||||||||||||||||||||||||||||||||
场所情况
| 用电 | 电气线路设计单位: 电气线路施工单位: 电器产品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 ||||||||||||||||||||||||||||||||||||||||
用火 | 场所是否是使用燃气: □是 □否 燃气类型: 燃气施工(安装)单位: 燃气用具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场所是否使用燃油: □是 □否 燃油储存位置及储量: 其他用火用电情况: | |||||||||||||||||||||||||||||||||||||||||
安全疏散 | 安全出口数量: 是否畅通:□是 □否 疏散楼梯设置形式: 疏散楼梯数量: 是否畅通:□是 □否 避难层(间)设置位置: 避难层(间)数量: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消防应急广播 是否完好有效: □是 □否 □消防应急照明 是否完好有效: □是 □否 □疏散指示标志 是否完好有效: □是 □否 | |||||||||||||||||||||||||||||||||||||||||
消防设施 | £室内消火栓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气体灭火系统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泡沫灭火系统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机械防烟系统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机械排烟系统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其他消防设施: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灭火器种类、型号和数量: | |||||||||||||||||||||||||||||||||||||||||
室内装修 | 装修部位 | 顶棚 | 墙面 | 地面 | 隔断 | 固定家具 | 装饰织物 | 其它 | ||||||||||||||||||||||||||||||||||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 ||||||||||||||||||||||||||||||||||||||||||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按需办理) □一般许可 □告知承诺制 | 主体业态 | □食品销售经营者(□批发 □批零兼营;□含网络经营 □网络经营 □含自动售货 □自动售货 □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含网络经营;□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 | ||||||||||||||||||||||||||||||||||||||||
经营项目
|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含散装熟食 □不含散装熟食) □热食类食品制售 □冷食类食品制售 □生食类食品制售 □半成品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类糕点 □不含裱花类糕点) □自制饮品制售(□含自制生鲜乳饮品 □不含自制生鲜乳饮品)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一般许可
| 用水量(m³/日) | 排水量(m³/日) | ||||||||||||||||||||||||||||||||||||||||
总用水量 | 其中自来水量 | 其中自备水量 | 总排水量 | 其中生产 (含餐饮)污水量 | 其中生活污水量 | |||||||||||||||||||||||||||||||||||||
污水处理方式 (□中打“√”) | □自行处理 | 污水处理工艺 | ||||||||||||||||||||||||||||||||||||||||
□委托处理 | ||||||||||||||||||||||||||||||||||||||||||
排水户 | 用地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住宅面积(㎡) | |||||||||||||||||||||||||||||||||||||||
商业面积(㎡) | ||||||||||||||||||||||||||||||||||||||||||
办公面积(㎡) | ||||||||||||||||||||||||||||||||||||||||||
餐饮面积(㎡) |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
主要原料 | ||||||||||||||||||||||||||||||||||||||||||
主要生产工艺及水污染生产流程(框图,可附图) | ||||||||||||||||||||||||||||||||||||||||||
污水预处理工艺流程(框图,可附图) | ||||||||||||||||||||||||||||||||||||||||||
排水口编号 | 连接管排水口管径(mm) | 排水去向(道路名称) | 有无专用检测井(或在线监测装置)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新办) □一般许可 | 群体类型 | □普通 □残疾人 □低保户 □下岗失业人员 □军烈属 □特困户 □其他:_________ | ||||||||||||||||||||||||||||||||||||||||
申请许可范围 | □卷烟本店零售 □雪茄烟本店零售 □消费类烟丝本店零售 | |||||||||||||||||||||||||||||||||||||||||
游艺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 □一般许可
| 使用面积(㎡) | 游戏游艺机数量 | ||||||||||||||||||||||||||||||||||||||||
核定人数 | 从业人数 | |||||||||||||||||||||||||||||||||||||||||
资本构成 | 投资方名称或姓名 | 国家或地区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与中小学校、幼儿园之间的直线距离是否大于200米(含):□是 □否 |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告知承诺许可 | 从业人员情况 | 社会体育指导(游泳)人数 | 救生员人数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一般许可
|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代码 | 项目状态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建设地点 | ||||||||||||||||||||||||||||||||||||||||||
项目详细建设地点 | ||||||||||||||||||||||||||||||||||||||||||
审批类型 | 审批事项办理阶段 | |||||||||||||||||||||||||||||||||||||||||
国标行业 | ||||||||||||||||||||||||||||||||||||||||||
项目所属行业 |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
审批事项目录 | ||||||||||||||||||||||||||||||||||||||||||
建设模式 | ||||||||||||||||||||||||||||||||||||||||||
上网模式 | ||||||||||||||||||||||||||||||||||||||||||
是否外商投资 | ||||||||||||||||||||||||||||||||||||||||||
项目建设性质 | ||||||||||||||||||||||||||||||||||||||||||
拟开工时间 | 拟建成时间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 | ||||||||||||||||||||||||||||||||||||||||||
引进用汇(万元) | 引进用汇资金单位 | |||||||||||||||||||||||||||||||||||||||||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万元) | 政府投资(万元) | ||||||||||||||||||||||||||||||||||||||||
银行贷款(万元) | 其他(万元) | |||||||||||||||||||||||||||||||||||||||||
从业人员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学历/职称 | 岗位性质 | 证件 类型 | 证件号码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主要负责人 | ||||||||||||||||||||||||||||||||||||||||||
食品安全负责人 | ||||||||||||||||||||||||||||||||||||||||||
消防安全责任人 | ||||||||||||||||||||||||||||||||||||||||||
消防安全管理人 | ||||||||||||||||||||||||||||||||||||||||||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如有) | ||||||||||||||||||||||||||||||||||||||||||
治安保卫负责人 | ||||||||||||||||||||||||||||||||||||||||||
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情况 | ||||||||||||||||||||||||||||||||||||||||||
设施设备使用范围
| 名称 | 数量 | 位置 | 备注 | ||||||||||||||||||||||||||||||||||||||
食品安全 | ||||||||||||||||||||||||||||||||||||||||||
消防安全 | ||||||||||||||||||||||||||||||||||||||||||
治安安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在申报系统填报后,此表自动生成。申请人打印,签字盖章后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