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的案例通报
区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鼓励采购人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选取部分预付款比例较高的优质案例通报如下:
ー、西塞山区大上海就业文创步行街项目预付款比例达到50%,该项目合同金额190万元,项目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合同金额的50%为预付款。2023年12月18日,黄石市西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发票开具之日5个工作日内拨付预付款资金95万元至中标供应商指定账户。
二、特钢产业链招商规划项目预付款比例达到50%。该项目合同金额65万元,项目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合同金额的50%为预付款。2023年11月1日,黄石市西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付预付款资金33万元至中标供应商指定账户。
以上两个优质案例中,采购人单位认真落实预付款政策要求,预付款比例均达到40%以上,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增强标杆意识,主动对标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进一步压实“谁采购、谁负责”的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西塞山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支付的补充通知》、《西塞山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预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中的政府采购预付款规定,鼓励按照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最高不超过70%支付预付款。对于中小微企业、资信良好的供应商,鼓励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我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黄石市西塞山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