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文件要求,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3、《国务院有关部门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
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
三.重点任务
1、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2、优化政府信息管理。
3、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和流程。
4、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5、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6、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是抓牢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
二是抓实制度规范。逐步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三是抓好监督评价。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