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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黄石联动创新发展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西塞山区政府    时间:2024-09-13 10:08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黄石联动创新发展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黄石联动创新发展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在武汉都市圈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助推湖北打造内陆开放“新沿海”,黄石市申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黄石联动创新发展区(以下简称黄石联动创新发展区),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黄石联动创新发展区,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叠加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推进黄石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奋力打造湖北对外开放新高地。

(二)战略定位

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成熟经验,以产业联动为主线,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政策互惠为保障,以平台共享为支撑,突出差异化发展。围绕电子信息、生命健康和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学习借鉴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经验做法,实现产业发展优势互补,加强黄石棋盘洲综合保税区、中国(黄石)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黄石新港口岸与武汉都市圈城市开放功能区协作,推动制度创新功能有机融合,在制度、产业、平台一体化创新发展等方面实现先行先试。

(三)发展目标

通过三至五年建设,黄石联动创新发展区复制推广全国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权限下放数量走在全省前列、进出口额突破 200 亿元,建设成为营商环境优良、投资贸易便利、法治环境规范、金融服务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自贸联动创新发展示范区。

二、区位布局

黄石联动创新发展区实施范围 58.76 平方公里,涵盖两个片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以下简称黄石开发区·铁山区)片区 41.28 平方公里,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以下简称黄石新港园区)片区 17.48 平方公里。

黄石联动创新发展区的开发利用须遵守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要求。

三、重点任务

(一)以产业联动为主线,打造产业协同示范区

1. 推进区域产业协同发展。积极融入武汉都市圈建设,利用武汉科教优势,加强都市圈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合作,推动黄石共享共用武汉都市圈科技资源,建立区域科技联动发展机制,实施“产业研究院+产业园区+产业基金”联动发展模式,推动黄石离岸科创园与黄石科技城有效联动,促进创新链、人才链、产业链、资本链有机融合。

2. 推进产业链强链补链。结合联动创新发展区产业和政策,主动融入武汉都市圈发展,瞄准“产业同链”,全面对接配套武汉“光芯板屏端网”产业链,打造具有黄石特色化、差异化的“光芯板屏端网”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基地,共同构建武鄂黄黄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推进黄石开发区·铁山区核心电子信息产业实现全面协同发展,提升产品生产能力和技术含量。通过优惠政策和产业集聚优势,吸引产业链企业生产集中到黄石联动创新发展区,逐步提升产业辐射能力,努力打造全球电子信息产业研发和制造中心,培育千亿级产值、百亿级出口产业集群。

3. 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区。加强自主创新,加大生产过程智能化改造力度,加速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推进园区智能化、智慧化提档升级,鼓励先进制造业延伸价值链,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依托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电池产业、新材料产业,积极谋划一批有利于绿色产业链“补链接环”的项目,构建产业共生体系,打造以绿色经济和创新驱动为特色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生态型工业高质量发展高地。

4. 构建产业创新服务体系。加快提升科技服务发展质量,重点发展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等细分领域,推动科技服务业高端化发展。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从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科技金融等方面出台政策扶持措施,进一步加速创新资源聚集,高水平建设科技城,打造集创新企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创新技术研发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科创中心”。通过黄石市大学科技园、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载体,搭建融合型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咨询、检测、认证服务。

(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打造制度创新示范区

5.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制”,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实现市场准入本级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制定“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通过依法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着力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依法下放市级管理事项,积极推动联动创新发展区赋权工作,做到“能赋则赋、最大限度赋权”,逐步实现“区内通办”,加快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一网通办、一证准营”。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实行重点项目“先建后验”。

6. 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推进误收退税、结算退税等一般退税网上全程无纸化办理。推行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无纸化试点。深化“银税互动”,为纳税人提供互联网缴税、移动支付缴税等多元化缴税方式。推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退合一”。推行异地电子缴税业务,推动武汉都市圈区域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区迁移规程,实现资质异地共认。

7. 推动区内区外区间联动发展。加强贸易、投资、财税、金融等领域制度创新,依托联动创新发展区建设,将制度创新成果优先推广到黄石其他区域,促进各类经济功能区实行高水平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强化与湖北自贸试验区、国内其他自贸试验区联动,争创一批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改革创新成果。加强与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对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加强贸易、金融、平台、人才等方面合作,推动形成双方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鼓励与其他功能区开展深度合作,推动优势互补、协调联动、错位发展。

8. 推进投资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投资促进和保护,鼓励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政策。建立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重大外资项目包保服务体系。探索成立市场化、企业化招商机构。探索出境招商便利化措施。健全外商投诉机制,保护其合法权益。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人才引进与项目引进、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相融合,建立人才综合保障机制。

9. 推动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探索高水平开放、符合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体系,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投融资环境,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落实放宽金融机构外资持股比例、拓宽外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范围等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投资者依法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支持金融企业依法依规创新金融产品。推动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支持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金融业发展监控指标,探索实现全覆盖监管。

(三)以政策互惠为保障,打造营商环境优良示范区

10. 复制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积极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争取湖北自贸试验区三大片区推出的各领域改革创新举措在黄石联动创新发展区同步实施。通过梳理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率先复制推广。结合黄石实际,重点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在产业发展、政府职能转变、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科技创新、金融开放等领域的制度创新成果。

11.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黄石市信用平台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推动黄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县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推进武汉都市圈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互查互认,提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实信用奖惩措施,完善信用联合惩戒,加强信用评价机制建设,全力推进诚信文化建设,推动信用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建立以信用风险分类为依托的市场监管制度。

12. 深化投资领域改革。加大外商直接投资奖励力度,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研发创新,鼓励外资依法投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联动创新发展区利用外资水平。完善境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产能合作,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平台建设,鼓励开展对外人民币直接投资,加强与 RCEP 成员国的对接合作,鼓励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及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帮助企业有效防范对外投资风险。

13. 创新招商服务新模式。探索投资促进、企业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创新考核激励机制,培育专业化、国际化的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队伍。开展都市圈产业合作,推进产业链招商,强化“龙头”效应,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绘制黄石联动创新发展区产业链图谱,开展数字化精准招商。推进“云推介”“云洽谈”等招商新模式。完善招商引资诚信制度,依法履行产业发展协议,积极探索建立招商服务体系。

14. 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建立完善信息金融服务平台,打造线上政银企对接通道,为企业提供线上贷款申请、撮合等一站式金融服务,积极吸引并支持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加强与知名风险投资机构合作,探索与湖北自贸试验区、经济功能区联合开展金融业务,鼓励设立科技融资租赁公司、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组织。融入武汉都市圈金融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积极探索金融与物联网技术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在授信风险管控和产品服务创新方面先行先试。

15. 推动跨境金融创新发展。推动人民币作为跨境贸易和投资的计价、结算货币。依法支持金融机构为外贸企业提供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依法与结算银行、支付机构开展人民币计价、结算。优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审核、经常项目购付汇、收结汇及划转等手续。

(四)以平台共享为支撑,打造平台协同示范区

16. 加快推进通关便利化。优化口岸通关流程,推进货物平均放行和截关时间体系化建设。创新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和监管方式,积极探索武汉都市圈特殊货物检查作业一体化改革,鼓励开展远程可视化属地查验新模式。深化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便利措施。建立健全海关业务预约机制,企业可自助预约办理通关查验等业务。培育海关 AEO 高级认证企业。引导企业充分用好 RCEP 协定等关税减让、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等货物贸易优惠措施。

17. 优化贸易监管服务。探索黄石新港与武汉港、宁波港、上海港、盐田港等港口联动,开展货物通关、现场查验、贸易统计等方面合作。创新“互联网+全程监管”工作模式,实现进境粮食检疫全流程监管。深入推进“主动披露”制度,积极实施容错机制。

18. 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培育和引进跨境电商企业,建设功能和平台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创新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和监管方式,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探索推行“跨境电商+共享海外仓”外贸模式。推进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和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动联动创新发展区利用汉口北市场采购贸易平台拓展企业出口渠道。鼓励发展生产性服务贸易,促进服务外包升级,推动相关企业扩大技术出口业务,实现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调发展。

19. 推动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展览展示、保税维修、融资租赁、国际供应链物流等服务业态,不断优化综保区产业结构。推动综保区功能转型、产业升级和监管创新,用足用好综保区优惠政策,发挥各类平台功能叠加、资源共享优势,促进外贸企业向区内集聚,提升综合竞争力。

20. 畅通国际贸易物流通道。积极推进“五型”口岸建设,完善港口功能,大力推进港口交通体系建设,加强鄂州花湖机场、黄石新港、棋盘洲综保区之间联动,提升多式联运效率和物流综合服务水平。巩固黄石新港至洋山港、南京港固定班轮航线及宁波舟山至黄石江海直达通道。以黄石新港为节点,拓展水铁联运、水水中转业务。持续推动外轮直航业务。推进多式联运深度融合发展,争取将黄石纳入“长江班列”运行体系,加大“武鄂黄黄都市圈”协同发展,与中欧班列(武汉)加强合作,探索常态化运营黄石直通境外的班列线路。加快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鼓励物流企业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网络货运平台。探索物流企业“快递进厂”服务新模式,降低工业企业物流成本。

四、组织与保障

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片区的工作需求和发展重点,结合承担的改革任务,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主动加强与省直、中央驻鄂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助片区开展机制体制创新。各片区要组建稳定、专业的干部队伍,研究出台支持黄石联动创新发展区改革创新的配套政策措施,定期召开会议,统筹推进联动创新发展区建设工作,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改革创新的经验成果和典型案例,及时报告实施情况及政策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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