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0年黄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黄政公开办发〔2020〕2号)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优服务,特结合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助力善治、法治西塞山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的工作能力和自觉性,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尤其是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的解读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工作任务
(一)聚焦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着力加强用权公开。
1、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和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各部门单位要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组织编写本部门单位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牵头责任单位:区委编办,责任单位:园区、各街道、全区各部门)
2、以决策公开为重点,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深入实施《黄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发布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园区、街道、全区各部门)
——起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须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30天;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与省对应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2020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组织实施。(牵头责任单位:区政数局,责任单位:与省试点的26个领域政务公开对应的相关部门)
3、以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用,通过专栏集中准确发布政府信息。(牵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全区各部门)
——司法行政工作主管部门要在2020年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区政府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政府各部门要系统梳理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2020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结果公开力度,按季度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结果信息。(牵头责任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全区各部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全区各部门)
(二)围绕“六稳” “六保”工作,全方位解读政策回应关切。
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 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六保”政策专题,加大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直达基层、企业、民生。(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以及“六稳六保”相关部门)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1、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和“一站办理”,推进办理服务信息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年底前,区政务服务大厅要开设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咨询等服务,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牵头责任单位:区政数局,责任单位:全区各部门)
2、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通过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和结果信息,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查询咨询渠道。(牵头责任单位:区政数局,责任单位:全区各部门)
3、提高经济政策执行效果。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相关部门)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1、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向村(社区)延伸,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防疫指挥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及区相关部门]
2、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严格落实《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法定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一线具体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把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以科普作品形式固化下来并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及其相关部门)
3、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相关部门)
(五)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规范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2020年11月底前,各部门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应全部公开到位。(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及区相关部门)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工作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待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办法出台后,做好准确执行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及区相关部门)
3、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确保安全平稳运行。在总结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政府网站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安全防护,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改造。推进历史政府公报数字化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牵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及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责任。各部门单位要确定1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承担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报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明确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同志和联系人员名单(含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10月23日前报送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琳,联系电话:6483566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按照国务院《条例》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区政府明确区政府办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
3、强化业务培训。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公务人员的公开意识和能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计划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4、强化监督考核。区政府办对各部门单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分值。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在政务公开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