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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山区招商引资政策

作者:   来源:西塞山区政府    时间:2023-11-23 14:10

西塞山区招商引资政策


  1、对固投达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给予50万元扶持资金;对固投1亿元以上给予150万元扶持资金;在此基础上,固投每增加1亿元,资助资金增加200万元。
  2、对固投达10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资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
  3、对区委、区政府决定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通过政府投资平台,直接投资入股,帮助解决企业前期投资问题。
  4、对涉及投资项目规划代征公共用地费由政府缴纳。
  5、对投资项目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区级留成部分全部纳入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投资企业厂内基础设施建设。
  6、对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相关政策性银行支持方向的投资项目,由区发改局指导、配合投资企业申报“国家专项债券基金”和中央、省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
  7、对符合《振兴黄石制造加快工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固投(不含土地款)达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区经信局指导、配合投资企业申报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8、对落户的高新技术项目,自投资企业被认定之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9、对新投产企业,根据企业固投总额及对区级财政贡献程度,连续两年给予相应奖励。
  10、对获得国家、省级高新技术认定的投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投资项目,分别按照上级奖励资金的20%同步给予奖励。
  11、支持投资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2、新引进且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资企业,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人民币;其注册资本每增加100万美元,给予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3、设立“开口奖”,对新“开口”的外贸企业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设立“规模奖”,对年出口100-500万美元的外贸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并以此为基础,每增加500万美元,一次性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4、依据政策由企业自行选择60%—300%的社保缴费基数;执行调整降低的失业保险费率、生育保险费率,切实减轻企业缴费负担。
  15、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落实稳定岗位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6、根据企业需要免费组织提供专场招聘、就业登记、技能培训、劳动合同鉴证、职称评审、劳动事务代理和劳动关系调处服务,促进企业稳定用工。
  17、帮助解决企业引进高级人才的家属安置,优先对其配偶在辖区内单位予以安置聘用,对符合条件申报公益性岗位的予以优先安置,其子女需在本区中小学校入学或幼儿园入托的,由教育部门优先安排。
  18、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
  19、鼓励社会力量参招商引资工作,凡独立引进,固投达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产业项目,每完成一个竣工投产项目,一次性奖励资金2万元;每增加1亿元固投项目,一次性奖励资金增加1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0、对入驻西塞山工业园区“中小企业集聚园”且固投(含厂房和设备)达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房租(购房)补贴。